开证明

开证明 , 这词久违了 。从前婚丧嫁娶都要上单位开证明 , 没有单位的就上居委会或生产大队开 。 改开元年 , 虽说恢复了私营企业 , 但非公有制企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是没有权力开证明的 。 83年在清华听了一堂民法学泰斗江平先生的讲座 , 方知发达国家的证明即公证书 , 而且法律规定:
开证明。1)公证书是最硬的证明 , 全球都认;2)私人才能办公证处(香港由律师办公证);3)政府无权办公证处 。
开证明。当时 , 这是一条毁我三观的信息 。 合着那三分之二只信私人开的证明 , 他们那万恶的资本主义政府连开个公证处的权力都搞不定 。 后来业余给电大讲建筑物评估模型时 , 一度温馨提示那些回城后补学历的老知青:文科的东西大都可以不用专门学 , 但法学和管理学一定要学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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