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瀑降运动网上招募门槛极低 青岛也有人参与这项极限运动( 四 )


这些极限运动爱好者在这里瀑降 , 是否符合规定 , 有无相关部门监管?采访人员联系北宅街道负责旅游的部门 , 该部门负责人介绍 , “瀑布位于北宅花花浪森林公园内 , 瀑布只有在下雨天后才能形成倾泻水流 , 瀑布总高约10米 , 周边环境未曾正规开发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 , 不少瀑降爱好者认为这里的高度不高 , 所以才选择在这里瀑降 , 而花花浪森林公园是一处未建好的休闲公园 , 目前公园免费进出 , 不收门票 , 也无人管理维护 。“不建议在这里进行这项运动 。”这位负责人解释 , 这里不是正规公园 , 一旦发生险情 , 没有专业人员及时抢救 , 后果不堪设想 。
采访人员随后又联系到崂山风景区管理局市场开发处 , 询问景区对瀑降活动是否有规范 , 该部门负责人表示:“崂山风景区内的潮音瀑等景点 , 因为瀑布高 , 流水量极大 , 均不能用作瀑降地点 , 也严令禁止瀑降爱好者进行速降类活动 。”
律师说法 
免责条款不是“尚方宝剑”
据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杜慧谦表示:“针对户外俱乐部广告推文中提出的‘不承担风险’内容 ,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 合同中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免责条款无效 。”所以免责条款并不能完全免除组织者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 。
在户外活动中 , 一旦发生意外 , 一般要从组织者和参与者各方是否有过错来进行责任承担 。组织者不能以因为有免责协议而完全免责 , 仍然要依据法律和事实来划分责任 。如果组织者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 , 或者没有尽到救助保障义务 , 那么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建议活动参加者自愿购买保险 , 如果活动参与者事先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 , 就可以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 减少相关损失以及纠纷 。
新闻回放
滴水滩瀑降两人遇难
8月24日 , 两名驴友在贵州滴水滩瀑降身亡一事引发关注 。事故中一名男性驴友68岁 , 另一名女性驴友30岁左右 , 两人均来自重庆 , 疑似瀑降后在空中悬挂半夜窒息死亡 。此次贵州滴水滩事故经初步核实 , 两名遇难人员与其他4名队员共6人 , 一起到该县关索街道办滴水滩瀑布进行探险活动 , 他俩沿滴水滩瀑布约距离地面130米的第三层往下速降 , 被困于瀑布中央 。当地迅速组织救援 , 两人在瀑布悬挂一天一夜后被救上岸 , 但均已无生命体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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