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支持银行向港澳项目发放贷款,开展不动产跨境抵押登记


南都讯 采访人员冯芸清 9月2日 , 广州市政府15届1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 旨在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 , 深化穗港澳金融合作 , 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力度 , 推动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 。
《方案》围绕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和平台建设、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推进穗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六个方面提出了66条具体措施 。
加快推动广州期货交易所落地
《方案》提出 , 广州要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和平台建设 。 推动广州期货交易所落地 , 加快推动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 。
目前 , 广州正在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做好交易所落地及交易品种研究储备 。 同时 , 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机构在南沙区设立经营机构;推动在南沙区设立港澳保险服务中心 , 为在内地工作或居住并持有港澳保单的港澳居民提供人身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售后服务 。 支持广佛高质量发展融合试验区引入各类法人金融机构 , 推动广佛全域同城化等重大战略部署加快落实 。
值得一提的是 , 广州将以绿色金融为抓手 ,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合作 。 《方案》提出 , 广州支持港澳金融机构参与广州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 ,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平台 , 推动广州绿色金融创新经验向粤港澳大湾区复制推广 , 探索在粤港澳大湾区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相关标准 , 并逐步向国际标准接轨 , 进一步吸引国际投资者 。
充分发挥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的平台功能 , 搭建粤港澳大湾区环境权益与金融服务平台 , 加快推进碳排放权及其他环境权益交易 , 稳步推进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基于林业碳汇的生态补偿等碳金融业务创新 。 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外汇试点 , 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以外汇或人民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碳排放权交易 。
此外 , 广州将参与组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 , 成立广州绿色金融研究院、广州绿色金融协会、广州绿色金融服务中心 。
支持银行跨境向港澳项目发放贷款
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 , 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是《方案》的重要内容 。 广州将支持驻穗地区银行根据广东省银行展业自律机制推选的优质企业名单 , 针对名单内企业 , 凭其提交的支付指令 , 直接为其办理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 以及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跨境融资及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等资本项目收入资金境内支付使用 。
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跨境融资 , 广州将用好扩展外债便利化试点的相关政策 , 支持处于成长初期净资产规模较小的中小微创新型企业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定规模内借入境外低成本资金 ,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 在总结南沙自由贸易(FT)账户试点经验基础上 , 在风险可控前提下 , 继续向人民银行总行争取扩大试点银行范围;稳步推进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建设试点研究 , 推动“跨境理财通”试点落地 。 此外 , 广州还将支持更多银行落地个人贸易便利化结算措施等 。
值得关注的是 , 《方案》提出 , 支持广州地区银行在宏观审慎框架下 , 向港澳地区的机构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 。 支持港澳银行在穗分支机构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贷款服务 。 支持广州开展不动产跨境抵押登记 , 试点允许港澳居民将其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购买的自住住宅抵押给港澳银行 , 便利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购房 。
《方案》还提出 , 要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业务试点 , 支持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 , 支持内地非银行金融机构与港澳地区开展跨境业务 , 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 , 吸引更多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在穗集聚发展 。 完善保险业务跨境收支管理和服务 , 对包括境内居民因到港澳旅行、留学和商务活动等购买的港澳地区个人人身意外险、疾病保险等可兑换的经常项目交易 , 进一步明确政策指引 , 指导广州地区银行提供便利的理赔、续保、退保等跨境资金汇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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