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林郑月娥明确:香港没有“三权分立”
原标题:林郑月娥明确:香港没有“三权分立”
“高度自治不等于全面自治 。 ”
有关香港的政治体制 , 社会上一直有一些误解 。 特首林郑月娥9月1日明确表示 , 香港没有“三权分立” 。
林郑月娥1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见采访人员时表示 , 《基本法》列明香港是直辖于中央的一个特别行政区 , 特首并非只是行政机关首长 , 也要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 , 香港享有的权力是中央授权的 。 她形容“三权”是各司其职 , 希望可以互相配合、互相制衡 , 但最终3个机关都是通过行政长官向中央政府负责 。 她称 , 过往出现不清晰的情况 , 可能有错误理解 , 也有人是在刻意误导 , “政府今日起会正本清源、拨乱反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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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图源:港媒
此前在8月中旬 , 香港多家教育出版社陆续上传修订后的通识科教材勘误表 , 删去“三权分立”字眼 , 改为“三者发挥互相制衡的作用 , 防止权力过分集中” 。 8月31日 , 教育局局长杨润雄称 , 教科书以前没有送审 , 但一些基本观念是事实的陈述 , “香港没有三权分立制度 , 不论九七前或九七后的《基本法》都不是一个三权分立制度 , 这些事实都要在教科书中交代” 。 林郑9月1日表示完全支持杨润雄的说法 , 认为“高度自治不等于全面自治” 。
【基本法|林郑月娥明确:香港没有“三权分立”】反对派议员郭荣铿针对林郑的说法回应称 , 《禁蒙面法》的司法复核已到终审法院 , 排期大约在11月 , 其中有“三权分立”内容 , 相信终审法院会就此有一个最终判决 。 建制派则普遍欢迎 。 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形容 , 这是“振奋人心的说法” 。 他称 , 《基本法》写明特区以行政长官为首长 , 列明其职权包括根据推荐委员会建议委任法官 , 而推荐委员会成员也是由特首委任;加上在立法会通过的法案须由特首签署才能生效 , “可见在司法及行政上 , 特首有主导角色 , 毋庸置疑司法及行政系统是由特首行先” 。 民建联的蒋丽芸说 , 从《基本法》可知没有“三权分立” , 但过去不知为何人们经常说“三权分立” , 让部分人误解 , 特首有必要把信息清楚带给港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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