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郑州拟规定:使用没上牌登记的挖掘机,最高罚2万元( 二 )


此外 , 对于冒黑烟的挖掘机、铲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 , 也有了明确处罚标准 。
使用排放不合格或者明显冒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 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处每台五千元罚款 。
在本市范围内使用未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 , 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拒绝监督检查责任 , 将受到以下处罚:
⊙机动车停放地管理单位拒绝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抽检的 , 责令改正 , 处三千元罚款;
⊙机动车驾驶人员拒绝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抽检的 , 责令改正 , 处五百元罚款;
⊙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人(单位)拒绝排气污染监督检查的 , 责令改正 , 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 单位未落实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限制使用管理措施的 , 责令改正 ,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据公示信息显示 , 该意见稿正式对外公布 , 如有意见和建议 , 请于2020年10月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郑州市司法局 。
传真:0371-67661830(转515室收)
电子邮箱:lifazhengqiuyijian@126.com
【生态环境|郑州拟规定:使用没上牌登记的挖掘机 , 最高罚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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