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车险综合改革加量不加价

:原题为_经济日报|车险综合改革加量不加价。
近日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2020版征求意见稿)》 , 车险综合改革速度进一步加快 。
根据2020版征求意见稿 , 商业车险调整为3个主险与11个附加险: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 分别提供车辆损失、第三者伤亡、车上人员伤亡保险责任;11个附加险分别为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附加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等 。
值得注意的是 , 新版条款的机动车损失保险在现有责任基础上进行了大幅增加 , 包括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等 。 同时 , 责任免除条款大幅减少 。 业内专家表示 , 这意味着保险公司赔偿责任进一步增加 , 消费者的获得感将因此增强 。
“新版条款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 , 如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 。 至此 , 我国车险产品基本覆盖了地震、台风、洪水等主要巨灾风险 。 ”保险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 新版条款还取消了现有条款中机动车事故责任免赔率 , 使得消费者保障更充分 , 有利于减少理赔纠纷 。
据介绍 , 现行条款规定 , 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 , 实行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同等事故责任的 , 实行1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主要事故责任的 , 实行1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全部事故责任或单方肇事事故的 , 实行2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此外 , 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 , 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 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 。 由此可见 , 取消机动车事故责任免赔率会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获得感 。
不仅如此 , 新版条款还开发了驾乘人员意外险条款 , 与现有车上人员责任险相互融合 , 既解决了驾驶人、被保险人自身人身安全保障 , 也保证了被保险人和驾驶人对于车上人员的赔偿责任 。 同时 , 针对消费者日常使用车辆场景 , 制定了增值服务附加险条款 , 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用车保障 。
针对本轮车险综合改革给行业带来的影响 , 人保财险副总裁邵利铎表示 , 从整个行业来看 , 车均保费可能会有一个比较明显的下降 。 整体来看 , 将呈现赔付率和费用率一升一降 , 即赔付率总体上升 , 费用率大幅下降 。
【经济日报|车险综合改革加量不加价】据悉 , 8月25日起部分地区车险出单手续费正式下调 , 下调幅度根据险企车险业务规模而定 , 人保财险、太保财险、平安财险下调幅度最大 , 部分地区最低上限已下调至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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