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子侃科技|出门买菜回家发现房子被拆?戏剧般的话语却是真的!如何维权?


橙子侃科技|出门买菜回家发现房子被拆?戏剧般的话语却是真的!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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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情经过
该居民名叫袁某 , 家住河南省XX市X县 , 某日傍晚 , 自己去菜市场买了三个土豆 , 路遇放假归乡的朋友 , 于是聚在一起吃了顿晚饭 。 晚上回家时发现自己的房子被强拆 , 成了一片废墟 。
据了解 , 袁某被拆的房子是2008年在工商局拍卖会上 , 经过工商局拍卖行、由县委批文购得 。
近两年 , 当地政府向北开发 , 开始修路 , 需占用袁鹏利近两亩的地皮 。
关于房子拆迁问题 , 袁某说 , 自己和乡政府某干部沟通过两次 , 均未谈拢 。
其还表示 , 为了修路事宜 , 政府于年初将该片区域围闭 , 并断水断电 。
二、偷拆房屋违反了什么法律?
非法拆迁房屋违反了违反《宪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 , 涉嫌故意损毁财物 , 依法要承担治安行政和民事赔偿责任 。 构成犯罪的 , 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
《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 ”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 ”
《民法通则》第75条规定:“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其他国家单行基本法律也都有对房屋私权的保护性规定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 ,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 , 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 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 通报批评
造成损失的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通过逼迫手段比如断水断电断路迫使拆迁户搬迁造成损失的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 , 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 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三、维权途径
遇到这种“偷拆房屋”行为 ,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
遭遇“偷拆”的时候不要着急 , 更不要冲动采取不理智行为 。 一定要及时打电话报警 , 并且录取视频或者音频文件留存证据 。 一旦局面稳定下来 , 积极配合公安局的后续调查并及时跟踪结果 。
2.明确违法行为
行政机关在做出强制执行的决定之前 , 有履行催告当事人的义务 , 一旦有关部门未就拆迁事项对业主做出书面形式的催告 , 而进行了房屋拆除 , 就是违背法定程序的行为 , 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 所以业主可以确定“偷拆”行为是违法的 , 一定要勇于向地方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3.积极寻求司法救助
业主在“偷拆”案例中处于弱势群体的位置 , 这个时候千万不要采取一些不理智的过激行为 , 而是应该保存有利证据进行维权 。
四、能否维权?
能!
房屋被偷拆 , 也找不到人负责 , 法院可通过推定原则找出拆房人 。
找不到拆迁行为主体 , 是不是就只能自认倒霉?这事就这么算了?征收方是不是真的就洗脱责任了?
【橙子侃科技|出门买菜回家发现房子被拆?戏剧般的话语却是真的!如何维权?】五、有法可依
法律规定 , 在无主体对强拆行为负责的情况下 ,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职权法定原则及举证责任作出认定或推定 。
如果用地单位、拆迁公司等非行政主体实施强制拆除的 , 应当查明是否受行政机关委托实施 。
在双方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且涉案房屋已被强制拆除的情况下 , 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涉案房屋系因其他原因灭失 , 否则举证责任应由征收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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