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两高一部”出台专门规定( 二 )


第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跟踪了解有关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等组织对返还涉案财物管理发放情况 , 跟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 对于管理环节存在漏洞的 , 要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 , 确保扶贫款物依法正确使用 。
 
第十一条 发现快速返还存在错误的 , 应当由决定快速返还的机关及时纠正 , 依法追回返还财物;侵犯财产权的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及有关规定处理 。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来源:中国警察网
【扶贫|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两高一部”出台专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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