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正式发布( 二 )


同时 , 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证券化 , 规定市、区政府可以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设立坏账补偿和贴息专项资金 , 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 企业以知识产权开展质押融资 , 符合条件的 , 可以由财政性资金给予贴息贴保 。 《条例》也规定了推进以知识产权运营未来收益权为底层资产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 , 明确企业成功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 , 市、区政府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
为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 , 推进“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建设 , 《条例》还首次通过经济特区法规规定 , 允许香港、澳门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申请内地科技项目 , 允许相关资金在大湾区跨境使用 。 同时 , 将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的科技创新合作 , 支持跨行政区开展科学技术攻关、共建科技创新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 发起或者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建设 。
南方日报采访人员 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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