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双浦镇湖埠自来水异常事故调查报告发布( 三 )


(四)专家组调查意见
2020年7月30日 , 事故调查组组织召开分析会 , 参加单位有:李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室外给水管网施工方)、广州希奕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设备总包及垃圾处理设备供应商)、广州绿邦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备供应商)、湖南普泰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备供应商)以及歙县敬一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设备运营单位)等 , 及事故调查专家 。 调查组认真听取参会单位的自查汇报 , 经充分讨论、分析和质询 , 结合前期调查成果,得出如下专家意见:
1、根据总包方自查情况结合水质检测数据 , 确认本次事故污染源为易腐垃圾处理工序中的滤罐 。
2、因设备总包方施工安装过程中存在缺陷以及设备运营单位当日不按规范操作 , 在滤罐反冲洗过程中反冲洗水输送管的瞬时压力大于自来水管水压时 , 引发了反冲洗水通过处置点内备用给水管进入市政自来水管 , 导致发生此次事故 。
(五)自来水污染的时间和范围
1.经向信访部门和水务部门核查 , 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25日 , 未收到关于湖埠村自来水有异味的信访和投诉;直到7月26日13时30分许 , 陆续接到湖埠村村民反映自来水有异味的投诉 。
2.双浦镇湖埠村的供水 , 由杭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中村泵房加压供水 , 经320国道、灵龙路 , 入湖埠村 , 单向供水 , 不与周边市政供水管网联网 , 不影响其它区域用水安全 。
四、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善后情况
双浦易腐垃圾处置点于2019年12月16日完成安装通电并开展调试试运行 。 之后 , 根据运行记录 , 因受疫情影响 , 开展间隙性调试 。 2020年7月26日上午 , 歙县敬一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曹良通知公司设备操作员刘强开机试进料 , 刘强接到指令后 , 未按照规范对整套系统、设备阀门、水泵工作状态进行检查和操作 , 造成滤罐内反冲洗水通过处置点内给水管进入市政自来水管 , 影响湖埠村446户(表)用水安全 。
7月26日13时30分许 , 接到投诉后 , 杭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之江分公司派出抢修班到湖埠村进行排查;傍晚 , 启动应急预案 , 对有投诉的用户进行水表拆除和污水排放 , 并排放主线管网水 , 查找污染源 。 7月27日11时许 , 发现疑似污染源为双浦易腐垃圾处置点 , 关闭了管道控制阀门;16时许 , 对该处置点关阀拆表进行物理隔离 , 确保该处置点内部工艺管道与市政供水管道彻底断开;同时 , 立即对区域内管网进行冲洗排放 。 7月28日上午 , 管网水质经检测合格 , 恢复正常供水 。 7月31日 , 杭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再次组织对区域内管网进行全面消杀 , 至8月1日凌晨4时结束 , 目前 , 水质检测合格 。
事故发生后 , 区委区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 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进驻湖埠村 , 成立现场指挥部 , 制定处置工作方案 。 调取饮用水为村民上门送水 , 并安排送水车供水 , 确保村民群众生活用水、饮用水等必需物资 。 同时 , 制定就医保障方案 , 设立浙一之江院区、市妇院、市儿童医院等3家定点医院 , 并开设就医绿色通道 , 驻点服务 , 安排专车接送 。
五、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1.广州希奕餐厨降解设备有限公司在双浦易腐垃圾处置点设备安装现场负责人李南山 , 未按公司提供的设备安装管线图纸 , 且未经公司同意 , 擅自违规安装 , 致使备用给水管与生活饮用水管连接 ,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
2.歙县敬一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兼项目现场直接负责人曹良 , 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 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检查、督促本单位员工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3.歙县敬一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设备操作员刘强 , 安全意识淡薄 ,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 未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 , 在作业过程中 , 未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对整套系统、设备阀门、水泵工作状态进行检查和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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