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知多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治理实施细则修订版9月1日起实施 明确同年级互转要求规范民办校转学


车辆知多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治理实施细则修订版9月1日起实施 明确同年级互转要求规范民办校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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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8月28日讯 27日 , 采访人员从省教育厅获悉 , 日前 , 省教育厅印发了《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治理实施细则(修订)》 , 自2020年9月新学期起实施 。 据悉 , 政策修订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 。
一是明确同年级互转要求 。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治理相关题目处理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2号)文件要求 , 进一步明确实行同年级互转 , 在不同学制间办理小学生毕业年级转学时 , 按照1-9年级进行对应转学 , 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
二是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学 。 为防止利用转学变相择校、变相掐尖题目 , 新增“申请转入民办学校的学生数超过该学校空余学位的 , 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随机的方式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 其余学生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内容 。
三是加强跳级治理 。
为防止利用跳级 , 将不足龄入学合法化的题目 , 新增了跳级考核方式 , 明确了流程 , 既保障了少数确有跳级必要的学生的权利 , 又对学校违规招收不足龄学生入学起到了规范作用 。 防止利用变更出生日期实现不足龄入学的题目 , 增加了学籍建立时的出生日期 , 以户籍和出生证明为依据 , 学籍建立后对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中与出生日期对应部门不予变更 。
四是明确控制大校额要求 。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工作要求 , 提出学校单体校区达到大校额的 , 原则上不再接收转入学生的工作要求 , 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消除大校额同频共振 。
五是优化学籍办理流程 。 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和省教育厅“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见面”的工作要求 , 取消了纸质学籍 , 采用电子学籍办理业务 , 做到了让群众少跑腿 , 让信息多跑路 。
省教育厅解读热点问题:大校额不接受转学生
生活报讯2014年 , 省教育厅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 , 印发了《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治理实施细则(试行)》 , 2020年 , 省教育厅结合实施情况 , 对其进行了修订 , 印发了《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治理实施细则(修订)》(以下简称《学籍细则》) 。 27日 , 省教育厅就学生家长们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出具体解读 。
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新修订的《学籍细则》共八章五十二条 , 对原《学籍细则》相关内容进行了整合 , 简化优化文字表述 , 并对部门政策内容按新形势新要求进行调整 。 具体来说 , 就是把原文件中的转学、休学与复学、留级与跳级、退学与辍学等章节整合为“学籍变动治理”章节 , 新增了“特殊信息处理”章节 。
明确同年级互转要求:由于我省各地市有五四学制 , 也有六三学制 。 当六三学制的六年级学生要转到五四学制学校的时候 , 就泛起了是转到小学毕业年级 , 仍是转到初中一年级的题目 。 为了处理好这个题目 , 教育部明确了实行同年级互转的原则 , 在不同学制间办理小学生毕业年级转学时 , 要按照1-9年级进行对应转学 , 应当转入六年级 , 也就是五四学制学校的初中一年级 。
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转学:进一步明确了什么样的情况能转学、不能转学 , 想转学到民办学校该怎么办 。 目前 , 我省正在全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 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指标就是要消除大校额、大班额 。 所以在这次修订时 , 提出了学校单体校区达到大校额的 , 原则上不再接收转入学生的工作要求 。 有一点需要特殊说明的是 , 本细则是从2020年9月1日起实行 , 对于在此时间点前已购房、落户 , 想要转学的学生和家长 , 按照“白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在此时间点之后购房、落户的 , 要按照新修订的《学籍细则》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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