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侦办|律众普法课堂│寻衅滋事罪最新标准!别进去了还不知道为什么( 二 )


五、幸灾乐祸
5月28日凌晨 , 吉林松原发生了5.7级地震 , 灾情牵动了全国网友的心 。 然而 , 就在这一天 , 却有人借地震大肆辱骂东北同胞 , 被全国网民人肉 。
六、伤害民族感情
微信昵称为“圣诞老人”的男子因在微信群中发布“南京就是一个坑 , 应该让日本人在(再)屠杀一次”的违法言论 , 被南京警方刑事拘留 。
七、污损领导人画像
为了引人关注 , 42岁的男子孙某竟向天安门城楼毛主席像投掷墨水瓶 , 造成画像污损 。 东城法院一审以犯寻衅滋事罪 , 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
八、网上泄愤言论过激

今年3月8 日下午 , 洪某 , 系" 钱宝网" 集资参与人 , 因不满公安机关依法查办" 钱宝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 在QQ 群" 备用防走散旅游"发布违法言论 , 煽动他人实施驾驶卡车冲击国家机关、劫持人质、持械行凶等违法犯罪行为 。 3 月9 日 ,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依法对洪某刑事拘留 。
警方表示 , 通过信息网络煽动实施违法犯罪制造事端 , 是对公共秩序的严重破坏 , 洪某已涉嫌寻衅滋事犯罪 。
那么到底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定罪量刑(立案)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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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 , 破坏社会秩序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 , 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 , 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 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 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 , 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可以并处罚金 。
疑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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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档次(两档):
(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 , 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 , 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 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 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二)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 , 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
行为标准(三种类型):
(一)无事生非型:行为人为寻求刺激 、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 , 无事生非的 。
(二)小题大做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 借故生非的 。 (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三)拒不改正型: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 , 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 , 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 , 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 , 继续实施前列行为 , 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

情节标准(四种表现形式):
(一)“随意殴打他人 , 情节恶劣的”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5、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 ,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 , 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7、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以“异教徒”、“宗教叛徒”等为由 , 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 , 扰乱社会秩序 , 情节恶劣的 , 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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