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冒充业主来“维权”? 海慧物业:打砸图片是P的(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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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方面认为,石先生无法代表前期物业进行签字
除此之外,海慧物业在今年入驻维多利亚广场,陈先生也提出了质疑 。“他们手续合不合法?有没有召开业主大会?这些现在我们也在和相关部门咨询 。”陈先生说,据他们了解,物业公司入驻并没有到中山路街道办进行备案 。
街道办称新物业入驻未提供材料 入驻几个月后才知情
作为维多利亚广场的新选聘物业,海慧物业的入驻是否合法合规?对此,物业公司的石先生告诉采访人员,完全是合法合规,之所以没有到街道办进行备案,只是还在准备材料 。“备案不备案不影响物业的正常入驻工作,备案只是说后期会跟政府部门打交道才需要备案,不备案的话现在进行服务也是没有问题的 。”石先生说,物业公司是业委会代表业主选聘的服务机构,只需要和业委会签署合同就可以 。
但对于石先生的解释,市南区中山路街道办的工作人员解释,根据相关规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需要经过公示、业主大会等一系列程序 。“当时我们和业委会的主任、副主任都联系过,因为他们都不是青岛人,只能电话短信联系,提醒他们公示、补充材料 。”该工作人员介绍,但是到目前为止物业公司和业委会一直没有提供相关的材料 。“当时海慧物业入驻时街道办并不知情,而是在入驻几个月后才知道,按照规定召开业主大会应该居委会参与,街道监督 。”工作人员介绍,至于之前是否进行了业主代表大会,街道办目前并不知情,但多次要求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提供材料,对方一直未能提供文字性材料 。
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向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 29 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的选聘、续聘、解聘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 。 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是一个缜密工作,从前期公示到成立选聘小组对企业进行资格预审,之后再次进行公示召开业主大会,表决之后公示签署合同,最后进行新老物业的交接,每个步骤都环环相扣 。
对于海慧物业公司入驻维多利亚广场的过程是否合规,8月25日,采访人员来到市南区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未预约领导不在” 。26日下午,采访人员再次来到市南区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需要“请示领导”,始终未给出正面答复 。
半岛全媒体采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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