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评分,怎样体现高考公平?

语文评分 , 怎样体现高考公平?最近 , 浙江省高考一篇《生活在树上》的作文 , 被评为满分 , 在网上披露后 , 引起很大争议 。 大多数网友都认为这是一篇卖弄学问的华而不实的文章 , 根本不应该评为满分 。 也有人揭发 , 主持评满分的阅卷组长 , 浙大副教授陈某人 , 打阅卷老师的旗号 , 自己办高考作文补习班 , 出高考作文辅导书牟利 。 很明显, 在评分过程中注入了自己的主观性 。对这一事件深入考虑后 , 不禁对高考的公平性产生了疑虑 。众所周知 , 中国高考 , 竞争非常激烈 , 高一分 , 就可能刷掉数百上千人 , 而语文又是最重要的一门 , 总分120分 , 而语文中的作文 , 又占了一半分数 , 像这篇文章 , 第一位老师给了39分与后来满分相差二十多分 , 总分差二十多分 , 要刷掉多少考生?而从这次作文风波显示 , 这里有不少可能导致不公平的弊病 。首先 , 把一个办高考作文辅导班 , 出辅导书的人 , 聘请为阅卷组长 , 明显是不公平的 , 就是既当教练员又当裁判员 , 能体现公平吗?除了陈某人之外 , 还有多少人也是这样的?而且一干就是几十年!阅卷老师的身份公开 , 是不是提供了作弊的可能?虽然卷子是封了姓名的 , 但是还是有办法作弊的 , 可以用暗号 。再是 , 阅卷组长对评分起决定作用也是不公平的 , 没有体现民主的原则 。所以浙江省(或存在同样弊病的其他 省份)对高考作文评分必须进行改革 , 以保证高考的公平性 。本人建议:首先 , 教委或考试院对作文评分应该按教学大纲 , 对作文有一个评分指导意见 , 作为评分的标准 , 防止阅卷教师渗入过多的主观随意性 。第二 , 阅卷教师应该选取资深的高中教师 , 不必请高校教师 , 也不应设组长 , 名单应保密 , 高考后才聘用 , 而且身份要保密 。 不得以阅卷教师之名办辅导班 , 出辅导书 。阅卷老师应每年更换 , 还应该易地阅卷 。阅卷时采取封闭管理 。第三 , 阅卷老师一律平等 , 每个阅卷老师的意见都应该尊重 , 如果有三个老师阅卷 , 就按三个老师评分的平均定分数值 。高考关系到无数学子的一生前途 , 也关系到国家选拔真正的优秀人才 , 考试部门应该慎之又慎地保证公平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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