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离职被索赔42万,强扭的瓜不甜

“这两天校方终于同意了执行仲裁裁决 , 按程序办理我的离职 , 赔偿费用再另谈 。 ”忻州师范学院地理系教师、博士贾某青说 , 自己从去年9月提出离职至今差不多一年 , 目前事情有了新进展 。 因为提出离职 , 贾某青被学校索赔42万元 , 并引发了一场赔偿官司 。 (8月23日 红星新闻)8月21日 , 忻州师院人事处处长曹瑞东向贾某青委托代理人表示 , 学院于8月19日召开了院长办公会 , 决定执行“为其办理劳动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仲裁裁决 , 按照程序来办理 。 至于赔偿费用方面 , 将通过学院发起的新仲裁来解决 , 校方会尽快把以上内容提到学院常委会上讨论通过 。 也就是说 , 学校虽然“有了松动”但是对于“索赔损失”依然是坚持的 , 只不过是“赔偿多少”需要进一步探讨 。贾某青在上岗前 , 是与学校签订了合同的 。 合同约定了“合同期间不能辞职”的条文 , 违反约定则需要赔偿学校损失 。 因为贾某青“违约在先” , 学校提出了索赔42万诉求 。 学校的说法是这样的:包括读博期间学校为其支付的工资、生活补贴等共计13.0504万元 , 学校为培养贾某青进行了大量投入 。 而按照贾某青的说法 , 学校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共计18万 , 索赔42万元显然属于恶意 。完全从法理上来说 , 既然贾某青“违约在先” , 学校要求赔偿损失也没有什么问题 。 但是 , 从情理上来说 , 要求辞职教师赔偿42万元 , 显然不仅是钱的问题 , 而是学校“想留人”的问题 。 其实 , 学校留人的想法也是可以理解的 , 培养一名好教师不容易 , 哪个学校不想多些好教师 。 说到底 , 教育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教师 , 更离不开好教师 。 但是 , 我们也需要理智看待教师离职 。 或许依靠巨额索赔能够让打算离职的教师因为害怕而不再离职 。 问题是 , 即便不离职了 , 人在曹营心在汉还有多大意义 。 对于想离职的教师需要的是真情地挽留而不该是恐吓地强留 。 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 , 就是这个道理 。其实 , 通过“教师离职被索赔42万”的纠纷 , 我们看到的是教师资源匮乏的真相 。 如今不少地方的师资力量都是匮乏的 。 笔者就知道一个基本的事实 , 眼下暑假已经结束了 , 而不少扩招了学生的小学和初中 , 至今教师都没有到岗到位 , 有的地方甚至已经开始降低门槛了 , 没有教师资格证也可以参与教学 。这说明 , 我们需要解决教师匮乏的本质问题 。 一个方面要提高教师待遇 , 用制度留人;一个方面要让更多人愿意选择师范院校 , 用希望引人 。 总之 , 只有师资力量强大了 , 才能少些“教师离职被索赔42万”的强制留人的尴尬 。来源:红网作者: 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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