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械字号面膜”“医美面膜”比普通面膜更适合消费者使用吗?事实并非如此—— 揭“医美面膜”陷阱:叫法是被商家创造出来的( 二 )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庆认为,“医美面膜”的概念利用了消费者和医疗人员之间的信息差,误导了消费者,让消费者一看到这个关键词就会想到“治疗”效果 。
“医用敷料会简化成分,普通面膜成分更加复杂”
国家药监局指出,所谓“械字号面膜”,其实是医用敷料,属于医疗器械范畴 。医用敷料可以与创面直接或间接接触,具有吸收创面渗出液、支撑器官、防粘连或者为创面愈合提供适宜环境等医疗作用 。
石蕾介绍,“敷料”指用于保护伤口、创面的医用材料,专门用于医疗治疗的棉片、纱布、膏药等就是医用敷料,而有些用于治疗目的的敷料用类似面膜的形式制造出来,在激光术、光子嫩肤、水光针等医疗美容项目后给患者使用,进行术后修复 。
她还指出,医用敷料的成分比较简单,“为了保证使用者不过敏,会简化成分,基本上只含有玻尿酸,而普通面膜为了提高竞争力,如增加除皱、美白功能等,成分会更加复杂” 。
作为医疗器械,医用敷料在生产工艺方面比普通面膜要求更严格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医生袁超指出,医用敷料的生产药厂空气洁净度至少要在10万级以下,更适合用在有创伤创面的皮肤上 。
对于多数“医美面膜”宣称“敏感肌肤适用”,袁超认为,这一说法并不准确 。一方面,只能说医用敷料对敏感肌肤有“舒缓、修复”作用;另一方面,敏感肌肤在实验条件下是有严格规定的,很多患者声称自己是敏感肌肤,但实际可能是皮肤病,同时,敏感肌肤也分为很多类,比如生理性敏感、病理性敏感,对是否适用于敏感肌肤的表达应谨慎 。
而对于“医美面膜”是否“介于药和护肤品之间”,2019年1月,国家药监局在《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中明确指出,在国家法规层面不存在“药妆品”概念,对于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的,属于违法行为 。
此外,国家药监局还提示,医用敷料应在其“适用范围”或“预期用途”允许的范围内,由有资质的医生指导并按照正确的用法用量使用,不能作为日常护肤产品长期使用 。
这一点也得到了袁超的证实 。她接诊的病人中,就有一些患者由于过度使用医用敷料导致水合性皮炎 。
“面膜只是皮肤的‘零食’而非‘正餐’”
4月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强调行业应强化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 。分析人士认为,此举将对规范医疗美容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
从监管角度看,需大力整治行业乱象 。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因此,品牌商应当诚信经营,不能为了增加销量而夸大产品功效 。
业内认为,市场监管部门应大力打击产品虚假或过度宣传,保证宣传语在商品应有功效范围内 。“既然医疗敷料属于医疗器械范畴,就不该放任自流 。”高庆指出,医用敷料应当同其他医疗器械一样严格控制流入市场,相关部门未来需继续严格把关,从法律、制度层面肃清行业发展问题 。
高庆表示,当消费者购买使用医用敷料导致皮肤过敏、受损时,可以向工商、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等投诉,相关部门可对商家处以罚单、警告,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督促其完善生产研发技术、调整产品宣传方式 。
对于电商平台,应督促其不越位 。根据电子商务法,商家如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高庆分析称,各电商平台理应规范商品搜索关键词及说明,保证消费者获得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
袁超认为,电商平台应通过细化归类来约束入驻商家 。“一款产品是医用敷料还是普通妆字号面膜,其功效是补充水分还是舒缓镇定,归类要更加明确,以便于消费者了解情况、按需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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