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亮"隐秘角落" 《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试行工作启动( 二 )


广西、宁夏、重庆、福建、北京、山东、湖北等地都进行了行之有效的探索,并总结了可供推广的经验 。
“未检和社工的理念本质上是相同的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杨新娥告诉采访人员,社工理念是助人、自助,未检工作追求教育感化挽救,帮助更多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
思考: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
“拥有健全的社会支持体系,已成为打造相对成熟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特殊内容和重要标志 。”在史卫忠看来,建立科学统一规范的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服务标准,既是有效落实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规定的内在要求,也是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量的关键举措 。
“发展目标明确,推广思路清晰,发展成果可期 。”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副司长陈军这样评价这项工作 。
“全力支持《标准》试行有关工作 。”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王锋表示,这次开展试行工作的7个省份在地域和工作上都有一定代表性,相关省份共青团组织要探索共青团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 。
“建议将被害人救助纳入合作协议”“要重视打造精品案例”“社会调查工作还要更加完善”……会上,7个试行地区的相关负责人对试行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热烈讨论与沟通 。
据了解,今年12月31日前,7个地区将依照试行任务清单,对标准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进行验证与修订 。试行工作结束后,将在进一步修改充实基础上,作为国家《标准》发布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为中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
希望这束光,能照进更多孩子的内心,照亮更多“隐秘角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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