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我就用微信转个账,竟然要被判刑?


来源:税务大讲堂、税台、梅松讲税、会计研究所、财税焦点等 。
有些企业和老板图方便 , 直接通过微信转账给负责人 , 这种行为存在较大风险 。 你遇到过这种坑财务的老板吗?
微信支付 , 一般发生在老板微信直接转钱过去的情况 。
青年|我就用微信转个账,竟然要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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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任性的老板 , 为难会计~
看下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 持税务登记证件 , 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 , 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
提醒:用微信发工资 , 还存在以下两种隐患 , 大家一定要重视 。

增值税风险
(1)无法作为进项抵扣的风险:
通过微信转账支付款项 , 可能导致款项账面不透明 , 业务交易资金流不清晰 。 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信息需要填列齐全 , 通过微信交易 , 对方无法准确填写发票上的银行账号信息 , 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进而导致无法进行进项抵扣 , 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加 。
(2)未能及时申报收入的风险:

通过微信转账收取的增值税销售款 , 容易和个人消费记录混淆 , 导致部分微信收款收入未申报增值税 , 存在偷漏税的风险 。

企业所得税风险
(1)通过微信转账收取货款 , 未体现在对公账户收入中 , 可能存在隐瞒收入、少报收入的涉税风险 。
简单说 , 就是如果你经常用微信收款 , 而不如实缴税 , 那就偷税了 。 之前 , 曾有人使用微信支付宝收款被判刑10个月 。
(2)通过微信转账支付款项或者给员工发工资 , 可能导致无法取得合法的凭证以列支成本 , 导致所支付的相关款项无法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税前扣除 。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五条规定 , 企业发生支出 , 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 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 。
提醒:用微信发工资 , 还存在以下两种隐患 , 大家一定要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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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方面的风险
企业如果经常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业务款项 , 而不通过对公账户进行交易 , 可能导致企业内部财务混乱 , 公司资金无法受到监管 , 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
最后提醒:企业在生产经营交易活动过程中 , 应采用对公账户结算 , 最大限度降低税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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