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整治公检法司窝案串案腐败的风暴即将来临( 二 )
(8月11日 , 灵宝市公安局在窄口水库开展“灵宝市公安局主题党日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铸魂扬威活动” 。 图/灵宝市公安局)沉疴待除清除害群之马针对的是已经形成的病灶 , 除此之外 , 教育整顿还着眼于“治未病”——对于系统内尚不构成涉黑涉恶 , 但是长期存在的顽瘴痼疾进行整治 。根据中央政法委的解释 , 这些顽瘴痼疾包括六大方面:一是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二是违规经商办企业;三是违规参股借贷;四是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五是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六是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政法干部为了立功而趋利性执法、办假案是普遍存在、长期存在的老问题了 , 应当是整治顽瘴痼疾的应有之义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兵向《中国新闻周刊》提道 。 据他介绍 , 在他代理辩护的吉林一起涉黑案中 , 警方刚立案便对外宣称破获;为了制造黑社会暴力特征 , 警方甚至通过唆使旧案被告人更改口供等方式 , 从而将已服完刑的案件拔高凑数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曾强调 , 检察机关要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原则 。 在扫黑除恶中 , “放过”代表的“护黑”和“凑数”代表的“黑打”现象 , 构成政法系统腐败的一体两面 。“这次扫黑过程中 , 基层的问题是公安太强势 , 一旦定调 , 检法两家配合多于制约和监督 。 整个刑事诉讼并不是以审判为中心 , 而是以侦查为中心 。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吴丹红曾撰文提到 , 相比于云南孙小果案等扫黑除恶的正面典型 , 包头王永明案“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一举囊括各种症结的反面教材”“侦查机关滥用权力 , 检察机关贪赃枉法 , 审判机关独断专行 , 都在这个案件里暴露无遗” 。今年7月 , 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法院在包头中院开庭审理王永明涉黑案 。 庭审中 , 律师当庭举报公诉人李书耀收受被告人家属30万元 , 并要求播放李书耀索贿的录音证据;合议庭阻止了录音的播放 , 并驳回了律师要求李书耀回避的申请 。 据在庭上尝试播放索贿录音的律师袭祥栋介绍 , 王永明案体现了公、检、法在办案审案过程中存在的沉疴 。袭祥栋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 , 在案件侦查环节 , 办案民警王刚与王永明存在债务纠纷 , 但未按相关规定回避;在审查起诉环节 , 除公诉人索贿问题外 , 起诉书错漏百出、错字连篇 , 混淆了犯罪事实和违法事实;在审理环节 , 一审法院违法借用二审法院开庭 , 并强行压制律师的辩护权 。“7月12日我们提出让李书耀回避的要求后 , 合议庭驳回并强行推进庭审 。 我们无能为力 , 就和当事人紧急解除了代理 。 如果让庭审强行推进 , 按计划7月27日案件就宣判了 。 ”袭祥栋说 。 解除代理后 , 辩护律师集体到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反映李书耀问题 , 当晚包头警方夜闯律师在呼和浩特入住的宾馆 , 以“赃款赃物”名义要求查扣律师费 , 此事一度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 。“办案人员索贿的问题常见 , 李书耀事件属于旧问题新体现 。 ”袭祥栋认为 , 索贿行为对司法公正造成了极大损害 。 索贿事件发生后 ,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召开会议 , 剖析王永明涉黑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要求:“包头市检察机关要针对案件办理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 , 结合正在进行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 深刻剖析反思 , 认真汲取教训 , 严肃执纪问责 。 ”这次政法系统教育整顿 , 也强调了公安队伍执法办案的问题 。 7月9日 , 在全国公安机关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上 , 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提到 , 要集中整治执法不公、执法不严 ,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 , 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 集中整治以刑事司法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 , 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 , 影响企业和群众正常生产经营问题;严禁趋利性单方面跨区域执法 。7月中旬 , 包头公安局及九原区分局被公安部纳入教育整顿试点范围 。 据袭祥栋介绍 , 涉嫌受贿的公诉人李书耀如今被监委调查 , 王永明案则改由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审理 。守住“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中国纪检监察报》日前报道 , 广水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峰被查一案中 , 一系列隐藏多年的违纪违法案件被挖出 , 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审判庭长、看守所所长、看守所民警联合织就黑恶势力“保护网”;截至今年7月 , 该案共查处涉及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31人 。“腐败的延伸和发展是有规律的 , 最早是个体式、独狼式 , 逐渐演化成家族式、群体式、塌方式 。 ”魏昌东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 , 司法诉讼的每一环节 , 都存在腐败的机会和可能;一起涉黑案件的发生 , 或者冤假错案的形成 , 往往会暴露出公检法等多个诉讼环节中所存在的问题 , 由此使得司法腐败呈现出链状发展的结构 , 表现就是涉案人数会达到一定的规模 。呼兰区政法系统便爆发了链条式腐败问题 。 《中国新闻周刊》此前报道 , 2018年以来呼兰区打掉了“四大家族”等一系列涉黑案件;因涉嫌为黑社会集团充当“保护伞” , 呼兰区14名官员被查 。 以此为突破口 , 有关部门进一步拉开对当地政法系统的“反腐清剿” 。 去年7月 , 哈尔滨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哈尔滨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任锐忱被查;去年8月 , 曾任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职的王克伦落马;今年4月 , 哈尔滨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纪委原常委刘杰落马 。“一查一串、一端一窝 , 个别政法系统腐败行为呈现出‘有组织犯罪’的特征 , 一个案件常常牵扯出多个部门的违纪违法人员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一篇文章提到 , 涉及政法系统腐败案件呈现出的群体性特征明显 , 涉案环节呈现链条化 。对于问题产生的原因 , 中央政法委在对此番教育整顿的介绍中解释道:“政法机关性质特殊、专业性强 , 权力相对集中、自由裁量权较大 , 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既配合又制约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 , 从严监督管理体系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 , 加上一些政法干警法纪观、权力观、利益观不正 , 导致政法队伍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作风不纯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 。 ”魏昌东提到 ,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 司法腐败对整个社会价值观造成最沉重的打击 。 “一个国家的司法腐败成为明显问题 , 说明丧失基本的公正观念了 , 人们不再相信这是个安全的社会 。 如果再不去关注治理 , 在我们研究腐败的人看来 , 是比较危险的 。 ”上一轮政法系统的全国整顿 , 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末 。 公开资料显示 , 因政法队伍中出现贪赃枉法、徇私枉法、错误执法等大量腐败现象 , 在1997年全国人大会议上 , 最高法、最高检的工作报告被人大代表“黄牌”警告 , 数千名全国人大代表对政法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尖锐批评 , 强烈要求坚决清除司法队伍中的腐败分子 , 由此引发一场规模空前的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 。 在那一次清理、整顿中 , 全国检察系统立案调查1557人 , 有1215人被给予党政纪处分 , 11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 1523名犯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者被开除、辞退;全国法院系统共立案调查违法违纪案件10014件 , 有2271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 22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 4221名不合格人员被清理出法官队伍 。种种迹象表明 , 这一轮教育整顿对政法干警形成了强大震慑 。 8月14日 , 三门峡市接连公布三起政法官员涉黑案情:三门峡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夏东亚因充当恶势力保护伞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 被立案审查调查;三门峡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翟万寿因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 被开除党籍、降低退休待遇;灵宝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梁宝民因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 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费待遇 。微信公号“平安灵宝”日前发文称 , 教育整顿为灵宝政法队伍开出‘灵丹妙药’ 。 前述接近灵宝政法系统的人士提到 , 8月5日 , 灵宝市政法干警都填写了自查事项报告表:“上面说了 , 主动查与被动查不一样 , 有问题就说有问题 , 没问题就说没问题 , 立此存照 。 ”8月17日 , 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办公室第二次会议 。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网站透露 , 在学习教育期间 , 试点地区已经有56名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自身问题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在会上明确表示 , 第一个环节即学习教育环节告一段落 , 接下来要进入查究问题环节 。 “要向干警讲清楚 , 不查清问题是过不了关的 , 早讲早主动 , 不讲就被动 。 政法领导干部要带头检视问题 , 敢于拿自己开刀 , 以上率下自查自纠 。 ”返回搜狐 ,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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