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考生635分被中央民族大学录取是什么原因?盲人考生635分被中央民族大学录取事件始末( 四 )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综合成绩=校考考核成绩×15%+高考成绩/高考总分×100×85% , 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
“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 若阶段考核需分流时可转入相同学科普通班 。
第二十一条对投档考生按“分数优先”方式录取 , 即按照投档总分排队 , 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择优录取 , 不设专业级差 。 同等分数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 , 同等分数及民族条件下 , 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 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 , 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 。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 , 若服从专业调剂 , 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 , 若不服从专业调剂 , 作退档处理 。
第二十二条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 , 按“志愿清”方式录取 。
江苏省进档考生的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B级及以上 , 进档后以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
对高考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总分排队录取 , 同等分数及民族条件下 , 按省级招办排序原则执行录取 。
第二十三条学校录取专业时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教委或高招办有关加/降分和优先录取的政策 。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 , 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 , 只取其中最高项分值;加分、降分的最大分值不超过20分 。
第二十四条关于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各专业方向的录取: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朝鲜、蒙古、维吾尔、哈萨克、藏)专业各方向只招收高考加试相应少数民族语文或使用相应少数民族语文答卷的考生 , 同时要求有教育部命题的汉语科目成绩 , 且汉语成绩须达到合格水平 。 考生入学后参加学校组织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考试 , 根据成绩进行分级教学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语言学/民族文学)专业方向在贵州、云南、广西三省(自治区)举行少数民族语加试 , 并在提前批次投放专用计划 , 根据高考分数排队择优录取民族语加试合格考生;四川省彝语语种录取一类模式彝文加试考生 , 计划单列 。 录取到该专业方向的考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
第二十五条法学、新闻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民族实验班只招收有少数民族语文基础的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收的是单列类考生) 。
第二十六条环境科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只招收报考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 该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 , 由中央民族大学与爱尔兰国立科克大学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本科生培养项目 , 采取“2+1+1”两段制的培养方式 , 即前两年和最后一年在中央民族大学学习 , 第三年在爱尔兰国立科克大学学习 。
毕业时须完成中爱合作双方共同制定的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全部学分且成绩全部合格 , 并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且符合双方授予学位条件者 , 颁发中央民族大学毕业证书 , 授予中央民族大学理学学士学位 , 以及爱尔兰国立科克大学理学学士学位 。
第二十七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计划 , 计划省份的考生可自愿填报 。 录取时 , 学校只在填报了定向西藏就业专业志愿 , 且投档分数不低于学校当地调档分数线下40分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 被录取到定向西藏就业专业的考生 , 必须在入学时与学校、西藏人事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 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 , 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 录取到定向西藏就业专业的考生 , 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 毕业时由西藏人事厅安排就业 , 不能推荐或报考研究生 。
第二十八条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等招生类型的招生、培养及就业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九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国家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文件执行 。
第三十条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时 , 根据考生志愿并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 , 择优录取 。 对于人口较少少数民族考生 , 根据国家以及各省级招办相关照顾政策择优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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