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男童被遗忘校车内近9小时死亡 幼儿园3人被逮捕( 三 )

  8月20日 , 采访人员致电界炮派出所询问此事 , 该所黄姓所长介绍称 , 目前该案已经被转移至遂溪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调查 , 校车司机、跟车老师、幼儿园管理人林某某也被批准逮捕 , 在接受进一步调查 , 但判决要等待调查结束后检察院提起公诉 , 需要一定的时间流程 。

  对于家属质疑幼儿园法定代表人林康志未被刑拘一事 。 他表示 , 经调查 , 林康志实际上并不参与幼儿园的管理工作 , 没有达到刑拘法定人的条件 , 所以没有进行刑事拘留 , “幼儿园的实际管理人是林康志的叔叔林某某 , 这个林某某我们已经逮捕了 。 ”

  该黄姓所长还表示 , 虽然法人代表林康志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 但仍需承担民事赔偿 。 目前案件在调查的同时 , 界炮派出所和当地政府部门也就民事赔偿安排了多次调解 , “现在我们了解到 , 幼儿园赔偿能力有限 , 最多愿意赔偿受害者家属70到80万元 , 虽然没有达到受害者家属的要求 , 但距离已经很近了 , 我们还在努力协调中 。 ”

  对于涉事校车司机是否具有校车驾驶资质?该所长表示自己并不清楚 , 需要等遂溪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进一步调查 , 调查结果将会第一时间告知受害者家属 。

  同日 , 澎湃新闻采访人员联系了遂溪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 该案办案民警表示 , 目前案件还在调查阶段 , 具体调查细节不方便透露 。

  8月19日至21日 , 澎湃新闻采访人员多次致电新苗幼儿园均未接通电话 。 陈鹏告诉澎湃新闻 , 事发后幼儿园已经停课 , 现场被围起了一圈警戒线 。

  专家建议制度与监管结合解决校车安全事故

  早在2012年4月 , 国务院就曾发布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其中明确规定 , 随车照管人员应当清点乘车学生人数 , 核实学生下车人数 , 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

  但明文规定却没有制止悲剧的发生 。 澎湃新闻采访人员搜索发现 , “幼儿被遗忘校车致死”案件近些年屡次发生 。 据公开报道 , 仅在2019年就至少发生三起事故 。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 采访人员找到了多起“幼儿被遗忘校车致死”案件的裁判文书 。 其中 , 跟车教师、司机等直接责任人多被判处过失致人死亡罪 , 普遍判刑三年且获缓刑 。 而因监督不力被指犯玩忽职守罪的相关部门负责人 , 则多因犯罪情节轻微 , 免于刑事处罚 。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博导程方平认为 , 幼儿被遗忘校车致死不是简单的过失致人死亡的问题 , 而是反映出了幼儿园和教师轻视孩子生命、缺少对生命的尊重 。

  他指出 , 除了校车管理条例外 , 还应当尽快制定详细的责任认定制度 , “有了相应的制度才能在事发后将责任划分到位 , 公立就追究幼儿园和政府的责任 , 私立就追究办学法人的责任 , 让他们从上至下的重视这件事 。 ”

  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律系讲师刘涛则表示 , 相比于在立法层面加重刑罚 , 更重要的是加强培训和监管 , 避免再次发生 。 “一是出台针对校车司机资质的规定 , 提高校车司机的入职门槛 , 幼儿园在聘用校车司机时需严格考核司机的职业技能、个人思想道德品质等;二是交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应该定期进行运营安全培训 , 同时加强监管 , 严查违规运营 , 对校车司机进行定期考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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