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河南省出台12条硬核措施 贫困劳动力初始创业补贴提至1万元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张瞧
8月20日下午 ,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 , 为稳定和扩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 , 坚决打赢全省就业创业扶贫决战决胜硬仗 ,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近日印发《河南省稳定和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12条措施》的通知 。 据悉 , 12条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 实行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
一、提高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标准 。
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 , 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补贴标准由每人1000元提高到2000元 。 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
二、提高贫困劳动力参加创业培训补贴标准 。
对参加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创业培训的(含线上) , 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 其中创办(改善)企业培训补贴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 。 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
三、提高贫困劳动力初始创业补贴标准 。
对取得工商、税务登记且有固定经营场所 , 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 , 带动当地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 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 补贴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10000元 。 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
四、提高贫困劳动力创办实体补贴比例 。
贫困劳动力创办的实体在县(市、区)、乡镇产业集聚区、特色商业区、商务中心区及其他专业园区、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 , 按当月实际发生费用给予补贴 , 补贴比例由50%提高到80% , 年补贴限额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 。 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
五、提高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奖补标准 。
对评选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的 , 根据其项目前景、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 , 由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 , 奖补标准由2万-15万元提高到5万-20万元 。 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
六、对贫困户参与“地摊”经济进行补贴 。
鼓励各地利用集市、夜市、庙会等时机 , 结合交通、小区分布、群众消费需求等具体情况因地制宜 , 划定经营范围和区域 , 提供免费摊位 , 制定合理的、人性化的管理标准 , 引导更多贫困群众参与到“地摊”经济中 , 从小微摊位做起 , 实现就业创业 。
七、对贫困户参与“线上+”经济进行补贴 。
鼓励贫困户利用网络销售平台 , 采取网上销售、直播带货、参加会展等形式 , 销售特色农产品及其他产品 , 实现“线上+”就业创业的 , 县(市、区)要根据贫困户电商平台注册账号和物流公司有效发单 , 对利用“线上+”就业创业项目进行补贴 。 具体标准和范围由各县(市、区)确定 , 所需资金从扶贫专项资金中列支 。
八、对自主创业勤劳致富贫困户进行奖补 。
在评选“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时 , 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评选“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脱贫之星” 。
九、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 。
加大对“三无”人员(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安置力度 , 围绕疫情防控等重大突发事件 , 开发防疫消杀、医护辅助、物资配送、道路管制、卡点值守等应急管理服务岗位 。 开发岗位所需资金从扶贫专项资金中列支 。
满足城乡基层公共服务需求 , 开发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便民服务、妇幼保健、托老托幼助残、乡村快递收发等便民服务类岗位 。 弥补“三农”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治理不足 , 开发农村公路建设与管护、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水利工程及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河湖巡查与管护、垃圾污水处理、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河塘清淤整治、造林绿化等岗位 。 所需资金从集体经济、专项资金中列支 。
十、加大初创型小微企业支持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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