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红塔证券上半年净利大增167%:证券投资业务贡献五成收入,投行业务依然亏损( 二 )


公司在半年报中指出 , 上半年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等一系列新政策推出 , 公司在坚持“精品投行”的差异化竞争战略的同时 , 逐步扩大投行团队规模 , 积极储备再融资和创业板、科创板IPO等保荐业务 , 努力拓展债券业务 。 上半年公司完成20康EB01、20康EB02、20云水债等项目的发行 , 在审的主板和科创板IPO保荐项目正常推进 。
由此可见 , 扩大投行团队、固定成本开支增加或是红塔证券上半年投行业务增收不增利的重要原因 。 因为对于投行而言 , 当项目完成后才能确定收入 , 却在项目储备中仍然要发生成本 。 红塔证券下半年是否能借上创业板注册制的东风仍需要观察 。
披露七项重大诉讼或仲裁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 , 从红塔证券的半年报来看 , 公司目前仍有7项重大诉讼或者仲裁进行之中 。 主要仍然是涉及股票质押式回购、债券等 。 公司披露了这些案件上半年的进展情况 。
如红证方旭诉孙玉静合同纠纷案 , 2020年4月23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已经对该案作出判决如下:一、被告孙玉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红证方旭支付股份回购款 , 包括投资成本2000万元和利息(以2000万元为基数 , 按照16%的标准 , 自2016年11月21日计算至付清股份回购款之日);二、被告孙玉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红证方旭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2000万元为基数 , 按照年24%的标准 , 从2019年5月7日计算至付清股份回购款之日) 。
但其中还有案件是金额巨大且多年未决 。 如红塔资产(代“展恒1号资产管理计划”)起诉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陈礼豪、陈倩盈的合同纠纷 , 金额高达9.9亿元 。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人员查阅资料后发现 , 这一案件要追溯到2015年 。 红塔资产展恒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于2015年11月 , 委托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国联通安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为红塔资管;投资顾问为深圳鸿基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16年4月 , 展恒1号投资顾问变更为浙银钜鑫(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根据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约定 , 投资顾问系全体委托人指定 , 红塔资管按照投资顾问的指令对外进行投资 。
2015年11月 , 红塔资管(代展恒1号)根据投资顾问指令与佛山中基及其股东陈礼豪、陈绍权和陈倩盈签署了增资协议 , 约定:红塔资管(代展恒1号)向佛山中基出资6.45亿元;佛山中基将其持有的欧浦智网(股票代码:002711)3300万股限售流通股票收益权转让给红塔资管(代展恒1号);陈礼豪、陈绍权和陈倩盈未来按照约定的回购价格回购红塔资管(代展恒1号)所持佛山中基股权 。
同月 , 红塔资管(代展恒1号)与陈礼豪、陈绍权、陈倩盈签署保证合同 , 陈礼豪、陈绍权、陈倩盈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红塔资管(代展恒1号)与佛山中基签署股权质押合同 , 佛山中基以其持有的欧浦智网(股票代码:002711)3300万股限售流通股票对陈礼豪、陈绍权、陈倩盈应承担的相关义务提供担保 。
2018年8月 , 红塔资管(代展恒1号)与佛山中基、陈礼豪、陈倩盈签署了回购协议 , 根据该协议 , 佛山中基、陈礼豪、陈倩盈于2018年11月4日前将相应回购款一次性足额支付给红塔资管(代展恒1号) 。 而回购协议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期已过 , 佛山中基、陈礼豪、陈倩盈拒不履行回购义务 。
在半年报中 , 红塔证券披露了最新进展:本案一审判决作出后 , 被告之一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同时申请缓交二审受理费 ,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作出《不准予缓交诉讼费用通知书》 , 限上诉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预交二审受理费 , 其后上诉人未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预交二审受理费 ,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作出《民事裁定书》 , 裁定上诉人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一审判决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 。
尽管红塔证券今年上半年并未有新增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 但上述展恒1号案件可以看出 , 每当券商一些项目踩雷 , 涉及的不仅是可能的巨额损失 , 还有长时间的法律程序 , 将耗费大量的精力财力 。 总之 , 风控对于券商而言 , 一定是第一要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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