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女孩回应遛狗绊死老人逃离现场:就想着把狗还回去,不在乎别人怎么评价( 四 )
“肯定有人说我拿狗去撞(老人) 。 ” 小月对澎湃新闻说 , 她喜欢学校 , 但觉得上课没意思 , 也不喜欢同学 , 平时不怎么和同学玩 , 所以网上的负面舆论 , 她不在乎 , 没什么压力 , “爱怎么评价就怎么评价” 。
杏坛镇宣传文体办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 , 相关职能部门一直都有关注和帮助这个家庭 , 也安排了社工人员对小孩进行心理辅导 。 但小月称 , 还没有人对她进行心理疏导 。
对于今后的打算 , 小月没什么概念 , “读到哪算哪” 。
“作为父亲 , 我不是没有责任的……我天天去找 , 找不到只能报警 , 但报警多了 , 民警也烦 。 ”罗杨说 , 他都怕小月的脾气 , 她敢跟他对着干 , 甚至直接拿起家中的砍刀要砍他 , 或称要跳楼、跳河 。
13岁的小月已经让罗杨看不透 , “(女儿)说的话 , 有时是真的 , 有时是假的” 。
延伸阅读:不追究牵狗女孩责任!被狗绳绊倒身亡老人家属最新回应近日 , “老人被狗绳绊倒摔地后身亡”一事引发极大关注
据警方通报
此事初步判断为意外事件
经调查
12岁女孩罗某牵别人家狗出去玩
狗绳意外将老人绊倒身亡
此事件中
女孩需承担什么责任?
别人牵着自家的狗闯了祸
狗主人要担责吗?
老人家属回应:没有追究女孩责任
这起事件发生在广东省佛山市杏坛镇 。 有目击者表示 , 视频中的小女孩并不是白色大型犬的主人 , “以前她也有拉过那个狗去玩 , 那天纯属是意外 。 ”目击者称 , 白色大型犬体型很大 , 小女孩根本拉不住:“那个女孩是十来岁而已 , 那狗得快一百斤 。 ”
8月18日 ,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镇政府发布情况通报:
8月17日 , 罗水村民罗某(女 , 12岁)把另一村民罗某拴养在家门口的狗只牵出来玩 , 途经罗水市场时狗只挣脱约束绳 , 在奔跑过程中狗绳意外将本村村民麦某(女 , 88岁)绊倒 , 导致麦某受伤 , 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 初步判断该事件为意外事件 。
据悉 , 老人家属对媒体表示 , 不想再提此事 , 没有追究女孩责任 。
媒体联系当地政府后也得知 , 事发后 , 老人家属尚未要求赔偿 。 “现在我们各个部门在努力协调协商 , 最终的结果还没有出来 。 ”
尽管家属目前表示不追责
但背后的责任划分问题
仍然值得引起重视
对此 , 多方律师进行了解读
律师分析:“意外事件”的定性
导致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专家分析 , 本案中法律责任认定主要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民事范畴 , 狗绳绊倒人致人死亡的侵权责任问题;
二是刑事领域 , 遛狗不牵绳造成老人死亡 , 是否应当构成刑法上的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罪名 。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分析 , 通报中对于事件属于“意外”的认定 , 对刑事责任认定有重要影响 。
“官方定性意外事件 , 不能构成犯罪 。 ”韩骁分析说:“《刑法》第十六条对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进行了规定 , 尽管造成了损害的结果 , 但属于因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导致的 , 不论主观上出于故意还是过失 , 均不构成犯罪 , 因而也不受《刑法》裁量 。 ”
韩骁说:“本案中 , 官方情况通报认为该事件属于意外事件 , 从视频和后续采访信息来看 , 一是事发突然 , 二是从一般常理很难预料会发生如此情形 。 ”
有网友提示 , 事件中的责任主体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
对此 , 韩骁律师分析:
从客观上 , 意外事件的定性阻却了刑事责任的构成;
从主观上 , 女孩的责任年龄问题阻却了刑事责任的承担 。
“我国《刑法》(规定)刑事责任年龄是从十四周岁起算 , 从责任主体的认定来看 , 如女孩确未满十四周岁 , 不能构成刑事责任承担主体 。 ”韩骁说 。
狗主人和女孩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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