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独”梁颂恒拖欠立法会93万遭上诉申请破产,此污点会随其一生

18日 , 就“港独”梁颂恒拖欠立法会93万港元一事 , 香港特区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告到高等法院申请梁颂恒破产 。 最新消息显示 , 司法机构已排期在今年12月2日开庭审讯这起案件 。
|“港独”梁颂恒拖欠立法会93万遭上诉申请破产,此污点会随其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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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颂恒(左)与游蕙祯(右)图源:点新闻2016年10月 , 梁颂恒和游蕙祯在宣誓就任立法会议员时展示“港独”标语 , 并擅改誓词内容 。 两人的恶行引起众怒 , 被裁定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 , 但两人曾一口气支取立法会议员的薪金共计186万港元 。 立法会行管会2017年起诉至区域法院 , 通过代表律师向梁、游二人各追讨93万港元酬金、已支出款项、利息和诉讼费等 。 对此 , 游蕙祯已提出分期还款获得接纳 , 但梁颂恒却一直没有理会此事 。
根据此前判罚 , 梁颂恒须还清1个月立法会议员薪金9万多港元 , 以及行管会分别预支给他们的83万多港元 。 由于梁颂恒并未按照相关判罚还款 , 立法会行管会于上月开会后 , 决定呈请其破产 。
有港媒报道介绍说 , 在香港对于个人破产人士 , 其资产(房产、车辆等)与贵重物品(金器、首饰等)均予破产管理官变卖抵债 , 且不能过“奢侈生活” , 如入住豪华酒店等 。 如破产人有工作在身 , 破产管理官会将其薪金扣减必要开支 , 余下全数抵债 。 对于首次被破产者 , 破产令生效期间为48个月 。 根据香港《立法会条例》第39条 , 在破产令结束后的5年内 , 梁颂恒都不能参选立法会议员 , 且“破产污点”会随其一生 。

【|“港独”梁颂恒拖欠立法会93万遭上诉申请破产,此污点会随其一生】
北京联盟_原题为:“港独”梁颂恒拖欠立法会93万遭上诉申请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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