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没过户钱未经手能否认定受贿?中纪委机关报刊文剖析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是:房没过户钱未经手能否认定受贿 从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汝凯案说起
房没过户钱未经手能否认定受贿?中纪委机关报刊文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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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没过户钱未经手能否认定受贿?中纪委机关报刊文剖析】 4月22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汝凯受贿、单位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方帅 摄
特邀嘉宾
孙善贵 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三级主任科员
张 川 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葛 进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编者按
这是一起党员领导干部与不法商人进行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 。本案中,被告人张汝凯收受他人房产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且该房产被用于抵押贷款,是否构成受贿?张汝凯未直接经手他人所送的500万元贿赂款,是否影响受贿罪的认定?张汝凯辩护人提出,张汝凯代表单位收受他人所送500万元是商业让利行为而非回扣,不构成单位受贿,对此该如何认定?我们邀请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分析 。
基本案情:
张汝凯,男,中共党员,2004年至2019年先后担任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主任助理兼财政局局长,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其间,先后兼任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江苏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江苏三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连云港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2019年3月退休 。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9年,张汝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江苏兴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连云港河海物流有限公司等单位和张某某、王某某等个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支付、税收返还、股权收购、提供贷款及担保、职务晋升、工作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上述单位及个人给予的人民币870.80万元(以下未标注币种均为人民币)、港币10万元(折合8.18万元)、购物卡20.3万元、低价购房获得财产性利益103.41万元,以上财物折合共计1002.70万元 。此外张汝凯还存在滥用职权的问题 。
张汝凯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的罪行,并交代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涉嫌单位受贿的犯罪事实,并退缴部分赃款赃物,自愿认罪认罚 。
查处过程:
【立案审查调查】2019年4月26日,张汝凯因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连云港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
【移送审查起诉】2019年10月24日,连云港市监委将张汝凯涉嫌受贿、单位受贿和滥用职权罪一案移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提起公诉】2019年12月13日,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以张汝凯涉嫌受贿、单位受贿和滥用职权罪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法院判决】2020年6月3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张汝凯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犯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 。张汝凯认罪认罚,判决已生效 。
1、张汝凯案件线索是如何发现的?本案具有哪些特点?
孙善贵:张汝凯案件线索来源于群众举报、审查调查中发现和市委巡察组移交,反映的问题比较繁杂 。在初核中,市纪委监委抓住张汝凯收受部分人员财物这一核心问题深入挖掘,又发现其在2016年上半年江苏某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连云港泰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过程中,违规同意并安排他人通过以企业经营资质虚增无形资产360万元的方式增加被收购公司净资产评估值,造成国有资产损失186万余元的滥用职权事实 。按程序报批后对张汝凯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调查期间,张汝凯还如实供述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涉嫌单位受贿的犯罪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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