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擅毁栎树林 被判复植补种2万余棵
私下买了一片树林后是否就可以随意砍伐了?大部分人都知道不可以 , 但有人却踹着明白装糊涂 。 近日 , 鲁山县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 被告人石某购买他人成林树木后未办理采伐许可证便擅自砍伐 , 结果被判处刑罚 , 还被责令于三年内复植补种树木2万余棵 。
身边的事儿
2018年下半年 , 石某从他人手中购买了位于鲁山县董周乡某处栎树林 , 准备将树木砍伐后种植香菇 。 但在砍伐之前 , 他没有到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 就擅自雇人对购买的栎树进行砍伐 , 被公安机关查获 。 公安机关经现场勘验评估 , 确定石某实际砍伐树木46.68立方米 , 并因此获利共计3.6万元 , 石某的违法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破坏 。
结果
【法律|擅毁栎树林 被判复植补种2万余棵】鲁山县法院经审理认为 , 石某违反森林法规定 , 滥伐树木 , 数量较大 , 已构成滥伐林木罪 , 同时鉴于其滥伐林木行为破坏生态资源 , 造成区域内生态环境破坏 , 自然灾害风险增加 , 损害了公共利益 , 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 遂结合检察机关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后 , 判决认定石某犯滥伐林木罪 , 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0元的同时 , 判处其在该县林业局指定区域内复植补种树木2万余棵 。
延伸
据悉 , 近年来 , 鲁山县法院在充分发挥刑事惩处功能的同时 , 特别注重对刑法修复功能的发挥 。 也正是基于此 , 该院在全市法院率先建立了复植补种司法教育基地 , 对被告人进行刑事惩罚的同时特别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修复 , 在判决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 , 用复植补种给予其弥补过失的机会 , 以减轻罪责 , 在具体量刑时也依法给予适当考虑 。
(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王琪琪张霖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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