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毓明回应涉嫌性侵案:从未强迫李星星做任何事( 二 )

鲍毓明回应涉嫌性侵案:从未强迫李星星做任何事
自媒体上题为《养父性侵案 , 这个免费打官司的女律师究竟有多强?》的文章关于“涉嫌借公众关注案件违规炒作自己知名度”的投诉中 , 鲍毓明提到了“长达58页的郭建梅律师形象推广公关传播方案”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查到一份与鲍毓明描述吻合的PPT , 发其核实后 , 对方确认他所说的也正是这份PPT 。鲍毓明在其投诉信中称 , 当郭4月初刚刚代理本案件 , 网上就出现了大量借此案宣传郭的文章“鲍毓明性侵案 , 这个免费打官司的女律师究竟有多强” 。 此外 , 鲍毓明认为有关“郭建梅律师形象推广公关传播方案” , 其中就包括借公众关注案件进行宣传的方式 , 如果为实 , 说明郭多年来苦心炒作其知名度 , “借李星星案炒作就不足为奇 , 我会将该传播方案提交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 。 ”鲍毓明回应涉嫌性侵案:从未强迫李星星做任何事
鲍毓明回应涉嫌性侵案:从未强迫李星星做任何事
“郭建梅律师形象推广公关传播方案”内容在14日红星新闻发布的采访中 , 女方代理律师吕孝权提到李星星就大量水军对其进行网络暴力 , 已采取了法律措施 。 对此 , 鲍毓明否认自己雇请了“水军”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质疑 , 账号中发布了一些疑似李星星本人的生活照 , 这些照片是否由鲍毓明提供 , 鲍毓明称要进一步了解情况 , 并称“与李星星公然把在我卧室偷拍的我全裸和半裸照片发到网上相比 , 我还是比她很有底线的 。 ”同时 , 鲍毓明也提到 , 他不认为己方存在“水军” , 如果出于澄清目的适当披露李星星体貌特征也并不侵犯其隐私权 , “是她主动将双方的体貌特征及亲密接触等隐私事项露骨地披露在网上并肆意歪曲和疯狂炒作 , 谎称自己是又瘦又小只有70斤的女童 , 借此公开污蔑我恋童 , 又谎称我监禁虐待让大众把我视作妖魔 , 那么大众就有权讨论和了解她到底是不是女童、和我的亲密接触到底是什么形式 , 既然她选择主动公开披露此类隐私 , 那就无权再以隐私为由不让大众对此质疑和澄清 , 否则就成了只准造谣不准辟谣 , 即使我本人以适当方式发布 , 也属于在同等范围内进行合理合法的澄清 。 ”鲍毓明回应涉嫌性侵案:从未强迫李星星做任何事
有长期为李星星发声的微博账号微博称 , 鲍毓明联系了大量的网络水军对受害者李星星进行打击报复 微博截图李星星律师:鲍毓明说法没有任何根据在14日红星新闻发布对李星星案代理律师吕孝权采访后 , 有疑似与李星星相关账号发布信息称其律师并未接受采访 。但实际上 , 在当日采访时 , 吕孝权律师曾就为何由他代郭建梅发声做出了解释 。 吕孝权称 , 目前郭建梅律师暂不接受采访 , 由他代为发声 , 且本案吕孝权律师也全程参与 。对于鲍毓明投诉信的内容 , 吕孝权表示不回应 , 他认为自己与郭建梅只是在依法依规进行正常的代理工作 , 却成为了鲍毓明攻击的靶子 , “(如果回应)那不变成网络口水仗了 , 一切依法依规处理 。 ”吕孝权说 , 他与郭建梅是根据他们所了解到的相关信息 , 结合案件实际情况 , 依法依规向办案机关提出法律意见 , 供办案机关调查参考 。吕孝权称 , 鲍毓明的所有说法没有任何根据 , “我们倒是保留追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 轻则名誉侵权 , 重则涉嫌刑事诽谤 。 ”同时 , 吕孝权表示 , 我国刑诉法关于取保候审有明确规定 , 他提出质疑 , “有点奇怪的是 , 取保候审期间 , 言行竟然这么自由?”以下为鲍毓明投诉信全文内容↓↓↓鲍毓明回应涉嫌性侵案:从未强迫李星星做任何事
鲍毓明回应涉嫌性侵案:从未强迫李星星做任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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