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日报|未参加培训考试就“拿证”!“父子档”无证从业被查!经营者挨罚5万元
【石狮日报|未参加培训考试就“拿证”!“父子档”无证从业被查!经营者挨罚5万元】
熊某某和熊某父子俩 , 同时受雇于泉州某货运公司 , 并一直搭档驾驶一辆牌号为闽C×××80的中型厢式货车 , 从事危险货物二甲苯的运输经营 。 然而 , 让交通执法人员没料到的是 , 在检查中发现 , 两人持有的危货运输从业资格证居然都是无效的假证 , 也就是长期处于无证上岗状态 。 如此藐视法规的结果 , 就是一张5万元的罚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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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 , 采访人员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获悉 , 案件发生在8月6日 , 当时 , 执法人员在国道228线(沿海大通道)莲埭段执法时 , 熊某某驾驶、熊某作为同车押运员 , 两人正从台商区要到蚶江镇 。 经询问 , 该车配发有《道路运输证》 , 平时用于运载二甲苯 , 属于第3类危险货物 。 然而 , 执法人员在查验两人的从业资格证时 , 无论是查询全国运政系统 , 还是现场电话咨询“签证”的黄冈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都无法查询到两人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相关信息 。
因涉嫌无证上岗 , 交通执法人员当场对该车进行暂扣 , 并向当事人送达《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 为慎重起见 , 石狮交通运输执法部门7日再发函至黄冈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核查 。 12日 , 对方回函确认熊某某父子俩的从业资格证确系无效证件 。
8月13日 , 熊某某到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接受处理 。 据其交代 , 两人的从业资格证是通过朋友介绍办理的 , 并没参加正规的培训考试 。 因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 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 , 经营者最终被依法处以5万元罚款 。
采访人员康清辉实习生邱思颍通讯员艾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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