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通报“3名未成年人持械冲突”:一早饮酒,共两人受伤

8月14日 , 山东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通过“东昌公安”微信公号发布了关于利民东路3名未成年人持械冲突案件的警情通报 。
聊城通报“3名未成年人持械冲突”:一早饮酒,共两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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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通报“3名未成年人持械冲突”:一早饮酒,共两人受伤】通报称 , 8月9日8时30分 , 在东昌府区利民东路一餐馆门口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 接警后 , 柳园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 并会同120急救人员将1名伤者送往市医院救治 , 现场将另外两名嫌疑人控制 。
经初步调查 , 孙某某(男 , 17岁)、庞某某(男 , 16岁)、朱某某(男 , 17岁)三人于当日早5时许在利民路一小餐馆内饮酒至早8时 , 孙某某同庞某某、朱某某引发口角后均持械发生冲突 。 冲突中孙某某、庞某某受伤 , 现场处置送医后孙某某、庞某某均无生命危险 。
柳园派出所出警后 , 及时调取了现场监控录像及固定了现场证人证言等证据 , 并以故意伤害案受理了该案件 。 目前 , 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还在通报中写道 , “孩子 , 你身上不疼吗?十六七岁本是风华正茂、花季年华 , 生理和心理上都处于发育阶段 , 加强自控和是非辨别能力尤为重要 。 希望广大青少年珍惜青春的大好年华 , 多一些文明包容、谦逊礼让 , 少一些冲动好斗、暴躁莽撞 , 切莫意气用事 , 最后伤人又害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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