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欠薪不还玩“失联”:“限高”!
8月11日 , 郑州市惠济区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冻结账户+下发限高令”等执行措施 , 成功帮申请执行人黄某讨回被拖欠3年的工资款 。
【法律|欠薪不还玩“失联”:“限高”!】2016年 , 方某承包了某建筑外墙装修工程 , 雇用黄某担任该项目经理 , 约定月薪为8000元 , 在每月15日前发放 。 工程完工后 , 经双方结算 , 方某仍欠黄某工资款2.4万元 。 在黄某的多次催要下 , 方某又支付了部分工资款 , 并向黄某出具一张欠条 , 写明已支付给黄某工资款7808.5元 , 剩16191.5元未支付 。 此后 , 黄某多次找方某讨要工资未果 , 于2020年1月起诉至法院 。 惠济区法院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 , 判令方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黄某工资16191.5元及利息 。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 , 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 , 并多次做方某的思想工作 , 敦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 然而方某不为所动 , 以外出经商为名四处躲藏 。 执行干警查询网络查控系统发现 , 被执行人方某名下除某银行账户内有数百元存款外 , 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 遂依法将其名下该账户进行冻结 , 并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 , 向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 。
“法官 , 我现在就给钱 , 希望你们能把‘限高令’解除了 , 现在我出门太难了……”直到因受限制高消费令影响无法坐高铁出行 , 被执行人方某才意识到法律的威慑力 。 8月11日 , 方某主动现身惠济区法院要求履行义务 , 并于当天通过转账方式将全部执行款“闪付”到位 。 执行法官依法对其账户进行解封 , 并解除了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司法惩罚措施 。 (鲁维佳马永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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