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宣判39人涉黑案:主犯开赌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获刑25年

近日 , 南都采访人员从广东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获悉 , 8月12日 , 该院依法对被告人蔡德军等39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 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 数罪并罚 , 判处主犯蔡德军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余3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九年至十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
法院经审理查明 , 2001年8月 , 被告人蔡德军纠集他人在遂溪县城月镇一带通过打架斗殴、持枪故意伤害他人等方式积聚影响力 。 2005年 , 蔡德军纠集他人在城月镇旧农贸市场开设“大小”赌场 , 吸收他人入股 , 网罗社会“两释”、闲散人员 。 2006年 , 蔡德军入股城月镇麻风村“翻摊”赌场 。 后相继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扩大其股权占比 , 逐步控制“大小”和“翻摊”赌场 , 初步形成了以蔡德军为首 , 成员众多、分工较清晰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
湛江宣判39人涉黑案:主犯开赌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获刑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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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 蔡德军将犯罪触角伸向城月镇客车运输行业 , 通过暴力、恐吓等方式驱逐其他具有竞争关系车队的客车 , 逐步垄断城月至麻章、霞山的客源 。 为树立其非法权威 , 对与其组织成员有矛盾或侵犯其组织利益的人实施打击报复 , 并聚众冲击国家机关 , 在城月镇造成重大影响 。 2011年8月 , 为进一步壮大组织规模 , 蔡德军组织成员在遂溪县城月镇雷林餐厅成立“聚义兄弟会” , 不断发展新成员加入 。 与此同时 , 蔡德军指使其手下在城月镇各市场收购猪油、猪头皮等 , 并以暴力等方式逼迫他人退出猪油、猪头皮等收购市场 , 强迫他人与其进行猪油、猪头皮等交易 , 逐渐垄断城月镇猪油、猪头皮等收购市场 。 2013年 , 征得蔡德军同意后 , 其手下又开设了“猜字”赌场 。
在控制城月镇“大小”“翻摊”“猜字”赌场、客运站部分客运线路及猪油、猪头皮收购等行业过程中 , 该组织不断发展壮大 , 逐步形成以蔡德军为首 , 人数众多、层级结构明晰、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该犯罪组织通过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组织积累经济实力 , 并将非法获利用于发放组织成员工资、分红、吃喝玩乐等花费及为组织成员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后摆平纠纷、赔偿医疗费等 。 在蔡德军的组织、带领下 , 该犯罪组织为非作恶 , 欺压、残害群众 , 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冲击国家机关等犯罪活动 。 该犯罪组织长期盘踞于城月镇一带 , 欺压百姓、横行一方 , 在当地形成了非法控制力和重大影响力 , 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 , 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
法院综合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认罪态度及各自在整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地位、作用 , 依法作出对被告人蔡德军等39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 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 数罪并罚 , 判处主犯蔡德军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余3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九年至十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
采写:南都采访人员 敖银雪 通讯员 陈小漫 石元红
【湛江宣判39人涉黑案:主犯开赌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获刑25年】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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