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老汉去世后房子要拆迁,女儿一家和继母争夺房产

现代快报讯(采访人员刘遥)近日 ,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从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家庭纠纷 。 六合区的王老汉和谢大妈是半路夫妻 , 他在去世前为了让谢大妈和女儿一家和睦共处 , 曾组织全家人达成过一份《遗赠扶养协议》 。 当时大家约好了 , 王老汉的外孙负责赡养谢大妈 , 等二老去世后 , 之前居住的房子赠给外孙 。 王老汉去世后 , 一家人按协议行事 , 可没想到 , 一个涉事房屋要拆迁的消息 , 打破了平静 , 致使一家人起了争执 , 到最后竟对簿公堂 。
王老汉和谢大妈是重组家庭 。 2015年 , 为了改善居住环境 , 王老汉的女儿王某出资200万 , 在谢大妈的宅基地上 , 建了一套几百平方米的房子 。 为了感谢王某的付出 , 王老汉和谢大妈表示 , 他们只有这套房子的居住权 , 所有权归王某的儿子 , 也就是王老汉的外孙所有 。 同时 , 王某也表示放弃对这套房屋的继承权 。
2017年 , 为了确保自己去世后 , 妻子和孩子不会闹掰 , 王老汉在当地居委会的主持下 , 与家人们达成了一个《遗赠抚养协议》 。 据了解 , 王老汉在协议中要求 , 外孙要对自己和谢大妈履行赡养义务 , 在他们去世后 , 将会按照这份协议 , 把房子转赠给外孙 。 如果自己去世后 , 谢大妈想擅自处分这套房子 , 孩子们可以不再履行对她的赡养义务 , 并可以要求谢大妈归还当时的建房费、装修费 , 以及利息 。
同年 , 王老汉离开了人世 。 谢大妈和王某的儿子再次达成了一份《调解协议书》 , 约定房屋过户给继外孙 , 继外孙继续对谢大妈进行赡养 。
王老汉生前把事情考虑得很周全 , 谢大妈和孩子们也达成了一致 , 本不会再有问题 , 可没想到 , 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 , 打破了平衡 。
2020年初 , 有消息称这间房子要拆迁了 。 虽然拆迁相关事宜还未敲定 , 但谢大妈不想遵守之前的协定了 , 希望房子的拆迁补偿由自己处置 , 不同意让继外孙独占拆迁款 。 双方协商不成 , 继外孙将谢大妈告上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要求谢大妈按约定赔偿建房款、装修款以及利息 , 共计360万元 。 还要求由王某继承父亲王老汉的房屋份额 。
承办法官徐成琼认为 , 目前 , 相关证件上只有谢大妈的名字 , 她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 该房建于婚姻存续期间 , 属于谢大妈与王老汉的夫妻共同财产 。 王某一家出资的200万元 , 应认定为借款 , 享有债权 。 双方对于借款利率虽约定为36% , 但在未实际支付利息的情况下 , 法院最高仅支持24%的利率 。
徐成琼劝说双方 , 一家人应以和为贵 。 之前双方已有过约定 , 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 而且 , 目前拆迁情况不明 , 争来争去 , 结果也不一定能让双方都得偿所愿 。
近日 , 谢大妈和王某一家考虑过后 , 接受了法庭的调解 , 自愿达成协议:解除此前双方签署的《遗赠抚养协议》 , 谢大妈同意由继外孙处理拆迁事宜 , 拆迁款及安置房产权由谢大妈和继外孙协商分割份额;此后 , 谢大妈不需要王某一家履行赡养义务 , 自行负责养老事宜;双方的遗赠抚养协议纠纷一次性解决 , 自此无涉 。 (文中人物系化姓)
【法制|老汉去世后房子要拆迁 , 女儿一家和继母争夺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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