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零部件再制造将成汽车行业新增长点


北京商报|零部件再制造将成汽车行业新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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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 , 国家发改委公布《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 《办法》从旧件管理、生产管理、产品管理、市场管理等方面对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为和市场秩序进行规范 。
汽车行业分析师张翔认为 ,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对汽车行业节能降本有较大意义 , 此次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办法》有助于推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业发展 。 未来 ,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业有望成为汽车行业新增长点 。
首次定义零部件再制造
对于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 《办法》首次给出明确的官方定义:“再制造是指符合国家再制造标准 , 即对功能性损坏或技术性淘汰等原因不再使用的旧汽车零部件 , 进行专业化修复或升级改造 , 使其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不低于原型新品的过程” 。
根据《办法》 , 从事再制造的企业需满足8项条件 , 包括“具备能满足再制造生产的旧件回收能力;具备拆解、清洗、制造、装配、产品质量检测等方面的技术装备和生产能力;具备检测鉴定旧零部件性能指标的技术手段和能力;建立并实行产品再制造的相关技术质量标准和生产规范”等 。
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始于2008年 。 当年 , 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 , 14家汽车整车和零部件企业成为首批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2009年1月 , 《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实施又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业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
2011年 , 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将“再制造产业化”列入循环经济重点工程;2012年 , 国家发改委公布第二批33家再制造试点企业名单及实施方案;2013年 , 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实施方案》 。
值得注意的是 , 我国对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前桥、后桥、车架“五大总成”曾长期采取严格的销毁政策 。 直到2019年6月 , 我国施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 , 不再要求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强制回炉销毁 , 这给为试点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进入零部件再制造行业提供了便利 。
为避免报废汽车“五大总成”部件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 《办法》要求 , 再制造企业应当将收购的报废汽车部件用于本“五大总成”企业的再制造 , 不得进行转卖;未用于本企业再制造的部分 , 应作为废材料交售给冶炼或破碎企业 。
蓝海市场待扩容
对于为何会制定《办法》 , 国家发改委方面解释称 , 是为了“加快再制造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
根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 , 再制造与制造新品相比 , 可节约成本50% , 节能60% , 节材70% , 几乎不产生固体废物 ,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降低80%以上 , 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与制造新品相比明显降低 。
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 , 汽车变速箱材料总重量仅约45公斤 , 如果将其作为冶金材料对外销售 , 只能卖出几百元 , 如果通过零部件再制造的形式进行处置 , 价值将至少超过3000元 。
据了解 , 截至2018年底 , 我国再制造发动机、变速箱生产能力超过15万台 , 发电机、起动机等部件生产能力超过160万台 。 2019年 , 全国机动车回收数量为229.5万辆 , 同比增长15.3% 。
零部件再制造行业的发展离不开企业参与 。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 , 2018年 , 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产值已超过40亿元 。 其中 , 发动机再制造产值过亿元的企业有3家 , 分别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无锡大豪动力有限公司、潍柴动力(潍坊)再制造有限公司 。
近年来 , 随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 新能源汽车的回收利用问题也开始引发外界关注 。 今年5月 , 奇瑞董事长尹同跃向有关部门建议称 , 当前新能源汽车实际行驶15万公里后就面临着淘汰与报废 , 但新能源汽车基础核心零部件系统 , 如电驱动、电机、电池、铝基车骨架等 , 仍具有较高重复再使用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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