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独家】女商人80万元借款引出“百万名表抵债”案,福建省高院决定再审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独家】女商人80万元借款引出“百万名表抵债”案 , 福建省高院决定再审
界面新闻|【独家】女商人80万元借款引出“百万名表抵债”案,福建省高院决定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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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独家】女商人80万元借款引出“百万名表抵债”案,福建省高院决定再审】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采访人员 | 曹林华
编辑 | 翟瑞民
福建女商人谢凤华向他人借款80万元未还 , 决定以百万名表抵债 。 不料想债权人在持有名表4年后 , 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讨要借款和利息 , 法院终审判决债权人胜诉 , 当事人谢凤华不服 , 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再审申请 。
2020年8月12日 , 界面新闻从“百万名表抵债”案当事人谢凤华的代理律师林丽鸿处获悉 , 福建省高院已决定对该案再审 。
2013年 , 谢凤华向陈婉珍借款80万元 , 约定利息为3% 。 随后 , 陈婉珍分三次向谢凤华转款80万元 。 双方约定 , 借款期限为6个月 。 判决书显示 , 谢凤华支付利息至2013年11月24日后 , 未还本付息 。
陈婉珍多次到谢凤华住处催要借款 。 谢凤华称 , 有一次 , 陈婉珍带着多名朋友到家里讨债 , 谢凤华父亲称投资的矿山没处理好没钱还债 , 跟陈婉珍一起的人提议可以拿物抵债 。 2014年 , 谢凤华和陈婉珍口头达成代物清偿协议 , 由谢凤华的父亲提供价值约100万元的百达翡丽手表(型号5036)给陈婉珍抵债 , 上述80万债权归于消灭 。 但陈婉珍没有归还借条 , 也未销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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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 , 在拿到该表4年后——2018年9月19日 , 陈婉珍以80万借款未归还为由 , 向晋江市人民法院起诉 , 要求谢凤华偿还80万元借款 , 并支付利息92万余元 。
判决书显示 , 陈婉珍称 , 上述该手表现为其所有 , 但当时是抵付借款利息 。 对此 , 谢凤华的代理律师林丽鸿认为 , 根据生活经验 , 陈婉珍的说法显然不合理 , “就算按照80万元借款3%的利息算 , 每月最高利息也不过2.4万元 , 该手表的价值已经明显超过了利息范围 。 ”
本案经过一审、发回重审、第二次一审后 ,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10日作出终审判决 , 认定谢凤华父亲虽交付陈婉珍手表 , 亦称手表于2010年4月在瑞士购买 , 但其自认未交付与手表相关的发票、证书 , 致使该表的购买途径、品牌价值等未能得以确认 , 谢凤华主张手表价值百万及已全部抵偿涉案债务 , 缺乏事实依据 。
此外 , 法院认定 , 该手表缺乏相关发票、证书 , 且谢凤华父亲自认手表未履行入境申报手续 , 致使手表丧失可估值性、可转让性的财产特性 , 因此认定该手表可抵偿涉案债务 , 将导致双方权利义务失衡 , 应认定为以手表抵偿债务之目的不能实现 。 判决谢凤华归还陈婉珍80万元借款 , 并支付利息 。
2020年3月 , 谢凤华向福建省高院提交民事再审申请书 。 她认为 , 二审法院罔顾该手表已经交付、且陈婉珍已经持有长达4年多的事实 , 判决其再次偿还陈婉珍80万元借款及利息 , 严重侵害谢凤华的合法权益 。
代理律师林丽鸿表示 , 根据常识判断 , 虽然谢凤华父亲未提供手表的证书、发票 , 但完全可以由第三方机构来鉴定该表的市场价值 。
谢凤华提交再审申请书5个月后 , 8月7日 , 福建省高院决定再审“百万名表抵债”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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