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融资|7部门: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 降低费率( 二 )

三是做好信息共享和通报工作 。 监督管理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 定期共享机构支小支农业务开展情况、监管评级结果等信息 。 对支小支农成效显著、经营管理规范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 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大总结宣传力度 ,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与其开展业务合作 。 对偏离支小支农定位 , 经督促仍整改不到位的机构 , 监督管理部门可对其进行监管通报 , 并抄送有关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和财政、国资等主管单位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