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角金融|桂林银行超亿元借款案再起波澜?年内高管变动频繁


独角金融|桂林银行超亿元借款案再起波澜?年内高管变动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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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谭
来源:独角金融
近日 , 一起发生于2015年的桂林银行超亿元借款纠纷案再受关注 。
尽管一审、二审均败诉 , 但是广西汇轮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赵卫民对于与桂林银行金融借款纠纷案的结果依然表示不服 。 新浪法问的信息称 , 赵卫民和他的代理律师决定申请抗诉 。
这起借款纠纷案如果继续生出波澜 , 无疑会让正处于上市发力阶段的桂林银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 独角金融还发现 , 今年以来 , 桂林银行并不太平静 , 高管也频繁更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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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亿元借款纠纷案再起波澜?
2015年6月 , 桂林银行以未依约定承兑和偿还借款为由 , 将汇轮公司起诉至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要求归还借款本息及承兑汇票资金及利息 , 合计金额超亿元 。
次年12月 , 法院判决桂林银行胜诉 。 然而 , 汇轮公司、赵卫民却有话要说 。
据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显示 , 汇轮公司、赵卫民称:汇轮公司虽然与桂林银行签订过《额度授信合同》以及办理过开户 , 但是从未在桂林银行申请办理过具体的项目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 从未接受过桂林银行发放的相关资金 , 亦从未向桂林银行以“广西汇轮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履行过还款义务和进行过结算业务等 。
于是 , 汇轮公司及赵卫民申请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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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裁判文书网
为此 , 桂林银行却表示:汇轮公司先与桂林银行签订了《额度授信合同》 , 后根据合同的约定内容又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银行承兑协议》(《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与《额度授信合同》的合同编号一致 。
同时 , 《银行承兑协议》前言部分明确表明该协议是根据《额度授信合同》签订) , 因此涉案固定资产借款债务和银行承兑汇票垫款债务是基于同一合同关系产生的金钱债务 , 是同一个债务关系的两个分债务 , 作为一个案件审理 , 在法律和逻辑上并无不妥 , 还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以及双方的诉讼成本等 。 因此 , 汇轮公司的再审请求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 依法不应立案 。
此外 , 裁定书显示 , 在该案中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一审被告共计六名主体 , 有相关责任人均已涉嫌与本案相关的伪造公章、诈骗等刑事犯罪 。 同时 , 公安机关在相关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提取的证据表明 , 在一、二审中由桂林银行提供的《汇轮公司账户流水表》涉嫌变造 。
最后 , 法院在审查后以汇轮公司及赵卫民的再审申请不符合规定为由 , 驳回了广西汇轮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赵卫民的再审申请 。
时至如今 , 赵卫民依然不服这个结果 。 新浪法问近日的报道称 , 赵卫民和他的代理律师决定申请抗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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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频换高管 , 原副行长曾被警告
独角金融发现 , 今年年初以来 , 桂林银行高管更换频繁 。 据不完全统计 , 仅4月16日至30日的15天里 , 桂林银行发布的人事变动公告就多达8条 。 其中涉及职务包括副行长、首席信息官、财务总监、首席风险官、首席运营官、监事等 。
据其官网显示 , 4月16日 ,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李学忠行长助理任职的公告;4月22日 , 桂林银行发布关于财务总监李梅、首席风险官雷鸣、首席运营官王曙初的任职公告;4月26日 , 桂林银行发布关于副行长卿毅新和首席信息官巴志新辞任的公告;4月30日 , 桂林银行发布关于董事刘建强、监事丛锦秀辞任的公告 。
随后的6月 , 桂林银行发布关于肖靖职工监事辞任的公告 , 并在当月发布朱平外部监事、胡丽雯职工监事任职的公告 。
独角金融查阅银保监会官网公告发现 , 新辞任的原副行长卿毅新曾在去年7月被监管层警告 。 当时 , 桂林银行因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承接并处置不良资产 , 被罚款40万元 , 卿毅新被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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