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北京一女孩儿被父亲和后妈赶出家门,房屋被侵占、书籍被褥被烧掉


老话讲“有后妈就会有后爸” , 对于家住北京的小崔而言 , 没有比这句更贴切的话 , 可以形容她的遭遇了 。
拆迁|北京一女孩儿被父亲和后妈赶出家门,房屋被侵占、书籍被褥被烧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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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北京一女孩儿被父亲和后妈赶出家门,房屋被侵占、书籍被褥被烧掉】小崔的父母于1995年登记结婚 , 1997年5月 , 小崔出生了 。 他们一家三口所住的宅院 , 原本是姥爷宋老伯从村里分得的 , 在她父母结婚时 , 宋老伯和老伴儿就搬到儿子家居住 , 把这个宅子给了小崔的父母 。
原本 , 宋老伯这座宅子里建了北房三间、东房两间和一个棚子 , 小崔的父母结婚后一直在内居住 , 他们的户籍均登记在该宅院内 。 2006年 , 崔父崔母在邻村购买了一套楼房 , 门牌号为301 , 一家三口搬入新居 。 2010年 , 崔父崔母将老宅院里原来的房屋拆除 , 建设了三层楼房 。
2016年1月 , 崔母因病去世 。 2017年1月 , 崔父与马女士登记结婚 。
2017年11月 , 因政府储备征地拆迁 , 老宅院里的三层楼房要拆迁 , 崔父与负责该项目的北京某投资公司签订《拆迁补偿与定向安置协议》 , 补偿拆迁补偿款共计147万元 , 并补偿定向安置房140平米 。
2017年12月 , 小崔与马女士发生矛盾 , 被崔父赶出家门 。 紧接着 , 崔父与马女士将301号房换锁并出租 , 在未经小崔的允许下 , 将小崔的书籍被褥等生活必需品烧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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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 , 崔父向房山区法院以遗嘱继承纠纷为由起诉小崔 , 要求判令301号房归崔父使用、支配、处分 , 小崔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
法院于2018年11月作出判决 , 认定崔父提交的崔母的代书遗嘱无效 , 判决上述房屋由崔父居住使用 , 崔父每月支付宋老伯和小崔房屋使用费各500元 。 崔父不服 , 提起上诉 , 二中院判决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其中 , 崔母的代书遗嘱内容大意为:“我生前及去世后所有的财产 , 包括301室、村里三层楼房和小轿车属于自己的份额 , 全部归崔父一人继承所有 , 如果遇到拆迁 , 属于自己的拆迁补偿款和回迁安置房财产份额也全部归崔父一人继承所有 , 其他人不得继承 , 也无权干涉 。 ”因该代书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 , 所以法院认定为无效 。
2019年 , 宋老伯、小崔向法院以法定继承纠纷起诉崔父 , 要求分割老宅院的拆迁补偿款中母亲的份额 。 宋老伯和小崔都认为 , 因拆迁赔偿所涉及房屋是崔父的婚前财产 , 和马女士并无关系 , 马女士是户籍外人口人员 , 且并未在老宅生活过 , 因此 , 马女士不应分得拆迁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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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 , 认定由崔父继承崔母遗产的十五分之六 , 由小崔继承十五分之五 , 由宋老伯继承十五分之四;并判决崔父分别给付宋老伯和小崔车辆折价款2千元;崔父给付宋老伯拆迁补偿款17万元 , 给付小崔拆迁补偿款25万元 。
虎毒尚不食子 , 崔父作为小崔的亲生父亲 , 不应当将正在读大学的女儿赶出门外 , 即使将房子出租都不给女儿居住 , 更何况这房子还有前妻一半的份额 。
相信经历过这场官司之后 , 小崔和崔父最后的一丝父女之情都被消磨殆尽 , 仅仅为了眼前的利益 , 崔父这样做 , 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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