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明代《问刑条律》:官员集体为何要在大明律之外另立新法?( 三 )


2.于世界影响:顺应时代 , 健全社会
从世界整体历史来看 , 大法典是人类社会的重要工具 , 它给时代发展带来了界限 , 推进人们向更加健全的社会发展 。明时期的法典得到了世人的认可 , 只有在社会发展足够充分的条件下 , 此类型的条文才会产生 。
它的实用性和完成度都得到了大家的认可 , 这包括海外国家 。作为亚洲的杰出代表国家 , 周边的小国历来是追随者 , 在法典上也不例外 。当时隔着朝鲜海峡的国家 , 纷纷向我们学习 , 认为它是当时社会最有利于社会发展的 , 最具效仿意义的 。
Array|明代《问刑条律》:官员集体为何要在大明律之外另立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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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时的国家来说 , 社会结构有许多的不同 , 法典是关乎一个国家命运的大事情 , 一个国家肯借鉴另外一个国家的成果 , 足以看出它的优秀之处 , 以及大国的威望和实力 。
可惜他们心目中的大哥 , 在后期的发展中 , 闭目塞耳 , 沉浸在自我的虚荣当中 , 忘记了前进的步伐 。最终它已经不再是处处被学习的对象 , 而是被无情鞭笞的地方 , 国家和人民要为它的落后买单 。结语:
一个新事物产生 , 必然代表着某一方的利益 , 但同样其本身也可能威胁到其他方面的利益 。只有通过各方面的磨合和调节 , 新事物才会更加顺利地发展 。
明时期法律就是在这样的模式下进行的 , 从整体来看它充满先进和文明的光辉 , 但实际上这也是需要在不断的自我调整之下 , 变得更加服帖的 。从这一点来看 , 母本和子本结合 , 共同促进法律事业的发展 , 两者同一血脉 , 共同发展 , 从始至终都处在同一条利益链之上 。
参考资料:
《明史刑法志》
《东洋法史》
《明太祖实录》
《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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