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体系是不是需要选择“公理”如果是,至少需要在哪些方面来选择

公理基本属于数学领域内与定理相对应的一个概念,题主可能需要对这个概念进行一下界定或者对问题进行一下补充,会比较方便答主们回答。
■网友的回复
以下都是我的个人的想法:公理需要有适用范围首先我们需要对道德体系的适用范围先做一个确定,这个道德体系是适用于全人类,还是将其拓展适用于与人有生活关系的动物界?植物界呢?生物界?再扩大一点,地球,整个宇宙?显然如果扩大到整个宇宙,我们讨论的道德主体就只有一个了,我们人类包含于其中,这个讨论显然看来是没有什么营养价值的。近些年来大家一直对虐待动物方面很有争议,我觉得如果把道德体系扩展到人类意外,都会产生巨大的争议,所以我们暂定把我们要制定的道德体系的试用范围定在人类。本道德体系的公理的试用范围:太阳系内生活的所有通过生物学分类方法可以归类于”灵长目-人科-人属-智人“的人类。有了试用范围,我们就可以来脑洞大开来开始想公理了,这个公理需要满足逻辑上不证自明的特点,我们确定的不同公理之间还需要确定逻辑上不等价的要求。另外我们尽量让我们的公理简单明了易懂,还尽量满足逻辑公理的要求。除此之外再补充一个范围假设:1. 这个道德假设适用于人类个体在主观能力上没有区别的个体的集合。也就是一个人在同一种情况下给同样的条件会有同样的感受,会作出同样的选择。比如100度的热水我们都会感觉到烫。可惜这个假设作为公理漏洞显而易见,遗传原因导致的脑发育不良也许会完全丧失对外界刺激的感受。他们的主观能力到底有没有差别,这个问题的答案很可能是否定的。这样看来这个假设完全不可能为真。人类个体是有差异的。我们可以来针对试用范围对人分类吗?而且人的智力差异也是主观能力上的不同,可是如果我们如果为了公理的适用范围对智力上的差异对人进行分类,我们可能就陷入了”XX歧视“的观点中,这和我们平时的”人人平等”的道德正确的观点冲突了。似乎,这个反例说明了我们关于“基本道德假设”的适用范围有问题。(但是注意,不能拿残疾人或者后天残疾而大脑正常的人类类比,根据我们的公理假设A可以推出,一个任何人仅仅身体的残疾并不能说明其主观能力和正常人有什么差别。现在我们来想想一个残疾人即使杀人防火也会受到大家的谴责,大家不会仅仅因为他是残疾人就理解这样的行为。)由生物学的只是我们几乎可以断言:这个世界在基因序列上,没有两个相同的人,如果算上其它的差异,这个世界上即使同卵双胞胎也不会相同,如果“人人平等”蕴含“人人体质上有相同的能力”,那么,差异导致了人人体质是不可能完全相同的,这是互相矛盾的。“人人平等”的命题被证伪了。那么,基于对试用范围的假设,有没有必要继续讨论限定试用范围呢。如果我们继续为了减少差异,缩小公理试用范围,最后发现这个公理假说可能变成了一个“个人道德标准”。也就是道德不道德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相对的,我们无法针对不同人针对制定出一个相同的道德标准!作者写道这里恍然大悟,我们平常所说的道德其实是规定说的都是“个人道德标准”,根本就没有什么普遍一致的道德标准,我们只能去发现当时代千千万万个“个人道德标准”其中的共同点,然后写下来,我们统计的范围的样本差异性有多大,试用范围就有多大!当我们统计所有智力大于80的智力正常的道德标准共同点时,那么这个标准就适合于所有智力大于80的人类。至此,我已经完成了对“基本道德假设”适用上界和下界的讨论。我得出了以下结果,如果要确定道德公理体系中的公理,就要对这个公理体系的试用范围进行讨论,结果发现这个范围在确定在一个“个体”时,才不会和我的常识发生明显的冲突,这样每一个基本道德假设的试用范围都只有个人,也就是说道德可以理解为完全是主观个体的观点。评价某个行为“有没有道德”,每个人都用只能用自己的观点来判断,对自己来说,每个人都是对的,对其他人来说,每个人又不全是正确的。如果我们想得出有普遍适用的假设,我们要根据“统计的范围的样本差异性有多大,试用范围就有多大”来,但是这种差异怎么判断,怎么统计,怎么推己至人?现在,我要反思提问者的问题了,上面我说到提到了根据常识得出道德是主观个体的观点,而作者提问是否需要类似数学公理体系那样对,道德体系提出基本道德公理?什么是公理体系,我不知道楼主怎么理解的,公理体系不是一拍脑门想出来的,公理体系本身的建立就需要不同人认可同样的观点,否则别说公理体系了,也不用说数学和哲学的公理体系的发展了,连日常交流都会有问题。道德是主观个体的观点,可以这么说,不可能存在让客观不同的人类个体有完全相同的主观感受。大家观点都不一样,怎么交流,更不用说建立公理体系了。所以,我给出问题的答案:道德不能给公理那么我们社会怎么确定一个行为是“有道德”的?我的答案:一群人各自发表自己的见解,然后这一群人一致的观点就作为这一群内部的道德标准。这个道德标准随时会变化,所以大家都来说说自己认为什么是道德吧。----------------------------------------------------------------------------补充:这个问题其实可以等同于:能否有可以普遍推广的价值体系?我们假设“答案是肯定的”,就能推出:存在一个个人观点,它可以让包含此个体的群体内所有人同意。这命题本身可证伪,对于每一个观点,只要这个群体里面有个人对这个观点喊一声”我不同意!“这个观点就废了,结果就和我们的假设“答案是肯定的”矛盾了。通过反证法可以证明“道德体系”选择不出公理。但没有公理不意味着关于道德标准的讨论没有意义,正是因为道德永远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所以我们才要不停的讨论,不停的寻找下一个适合多数人的道德观点,一个适合当下的社会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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