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假金额不足5万难定罪?检察官抽丝剥茧认定53万涉案金额

正义网上海8月5日电(通讯员童画)“你为什么要将其中8瓶酒藏到汽配店?” 
“王先生说我的酒是假酒,我想让案值小一点 。” 
“你不是一直坚持自己所售的是真酒吗?还没鉴定呢,你怕什么?” 
“……”张某不语 。 
尽管张某竭力狡辩、只承认被警方查获的白酒为假酒,尽管他删除了手机里的聊天记录,但承办检察官抽丝剥茧,从间接证据入手,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涉案金额从最初的不足5万到最后认定为53万余万 。日前,经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起诉,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3万元 。 
2016年,王先生通过朋友认识了张某,张某自称有渠道购买到远低于市场价的白酒,且保证为正品,还支持专卖店验货 。王先生不疑有他,从2016年8月起,到2018年8月,两年间,他从张某处多次购买五粮液和贵州飞天茅台两种白酒,总计花费约33万元人民币 。 
2018年8月14日,王先生又花费4万余元从张某处购买了六箱茅台、两箱五粮液 。然而,一位懂酒的朋友看了这批酒后,告诉王先生,这些酒极有可能是假冒的品牌白酒 。王先生拿去鉴定,得出的结论是,未能识别到任何防伪标签信息 。于是他联系了张某要求退货 。 
两人约定时间地点见面后,张某虽然坚持所售皆为真酒,但他还是当场将六箱茅台的钱退还给了王先生(此时两箱五粮液已被王先生送给他人) 。王先生提出要十倍赔偿,更何况他对之前购买的白酒的真伪产生怀疑 。张某不肯,协商不成,王先生选择报警处理 。警方通知两人前往派出所处理 。 
在随后的侦查中,警方仅查获六箱36瓶被王先生退回的茅台酒、张某家中搜查到的2瓶五粮液以及王先生提供的2瓶五粮液,合计金额不足5万元 。 
对于警方查获的、鉴定出来为假冒的白酒,张某没有异议,但其坚持称自己其余售卖出去的白酒均为真酒,而这无从查证 。根据法律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才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 
张某对于已销售部分不承认知假售假,且对金额存在辩解 。手机内的聊天记录也被删除,其中包括进货来源、价格等客观证据 。难道无法给张某定罪? 
在张某不直接认罪且直接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建立指控体系 。 
承办检察官分析研判案情,在对全案证据梳理之后,确定了新的侦查方向:查证张某是否长期、固定对外销售假酒,也就是查证是否还有别的购买人存在 。尽管张某删除了聊天记录,警方还是从中找出线索,从而找到另外三名从张某处买酒的客人,三人共在张某处花费16万元购买白酒 。他们证明在张某处买的白酒经对比与正品存在差异,遂不在其处继续购买 。 
检察官又查看了张某销售的五粮液与茅台的价格 。据茅台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与公司签过经销合同的经销商才可以拿到十分优惠的出厂价 。对比之下,张某的售价竟然比出厂价更低,显然不符合常理,与市场价格明显背离 。 
另外还有可疑之处,那就是王先生报案时,张某反常的举动 。当天,他与王先生交涉退货时,未经鉴定就同意退款 。警方侦查中还发现,张某在前往派出所的途中,将王先生退回的六箱酒中的8瓶藏到了熟识的汽配店里 。汽配店老板还清晰记得当天,张某匆忙将8瓶酒放进店里后又匆匆离开的奇怪举动 。对于这一举动,张某的解释是“为了让案值更小一点” 。
“当时还未鉴定,怎就认定酒是假酒了?”检察官慧眼如炬,立刻指出他的口供矛盾之处,张某无言以对 。 
此外,据张某供述,他的酒是从微信中的“上家”购买,并坚称“上家”是正规厂家,但他却从未要求查看对方营业执照、零售许可正、经销授权等 。另外,通过对张某手机内容的分析以及他从事卖酒年限来看,他是有一定分辨真酒、假酒差别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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