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七部门:今明两年持续扩大就业见习规模

中新网8月4日电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 , 日前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通知》提出 , 要确保今明两年见习规模持续扩大;大力募集一批就业见习岗位 , 做到今明两年见习岗位总量不低于上年;同时 , 指导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 , 力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
《通知》明确 , 就业见习是组织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 。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 , 见习时间为3至12个月 , 期间由见习单位给予基本生活费 , 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对吸纳见习的单位 , 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 因疫情见习中断的 , 相应延长补贴期限 。
各地要准确把握政策内涵 , 制定见习政策清单 , 精简申请材料 , 优化兑现流程 , 确保今明两年见习规模持续扩大 , 最大程度发挥就业见习稳定就业、促进就业作用 。
《通知》提出 , 扩大岗位募集规模 。 做足岗位储备 , 按照多元募集、量质并重的原则 , 大力募集一批就业见习岗位 , 做到今明两年见习岗位总量不低于上年 。
【就业见习|七部门:今明两年持续扩大就业见习规模】要增强岗位吸引力 , 通过政策激励和主动挖掘 , 募集一批互联网、金融、教育医疗、公共管理等现代服务业 , 以及5G、半导体、新能源等高端制造业企业见习岗位 。 提升岗位质量 , 更多募集管理、技术、科研类岗位 , 更好发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所学所长 。
《通知》强调 , 要保障见习人员待遇 。 做好见习人员全程服务 , 指导签订见习协议 , 帮助维护合法权益 , 努力提高见习质量 。 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期满人员 。 对见习后未留用人员做好后续就业帮扶 , 持续提供岗位信息、职业指导等服务 , 促进尽快实现就业 。 指导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 , 力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或用人单位 , 为见习人员购买附加险种 , 提高见习保障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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