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日报社|打架成本有点儿高,奉劝各位别“出招”!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打架成本有点儿高 , 奉劝各位别“出招”!
一言不合上演“全武行” , 俩人因琐事发生口角 , 脾气暴躁的那个人 , 抡起手中的扳子击打另一个人 , 造成对方头皮外伤住进医院 , 自个儿被行政拘留和罚款 , 还得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
1993年出生的孙某 , 是一名出租车司机 , 家住双台子区 。 2019年12月22日12时20分左右 , 孙某驾车行至双台子区渤海路某诊所附近时 , 与男子梁某因琐事发生口角 。 而后 , 脾气火爆的梁某 , 用拧轮胎的扳手击打孙某头部后侧 , 造成孙某头皮外伤 , 住院治疗花掉医疗费3204元 。 当日 , 梁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 被警方给予行政拘留7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
病愈出院后 , 孙某找到梁某向其索要经济赔偿 , 却遭到对方的拒绝 。 在万般无奈之际 , 孙某一纸诉状将梁某告上法庭 , 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458元 , 并承担诉讼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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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 , 双台子区人民法院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 , 侵害他人健康权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本案中 , 原、被告双方因发生口角、争执而导致原告孙某被被告梁某打伤的事实 。 关于医疗费 , 庭审中查明 , 原告孙某为此支付医疗费3222元 , 被告对该事实亦予以认可 , 故本院对原告关于医疗费的主张予以支持 。 关于误工费 , 根据原告孙某提供的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运输证 , 能够证明原告的职业为出租车司机 , 且盘锦市骨科医院于2019年12月23日出具的住院病历中载明:“处理意见:休息2周” , 原告住院1天 , 参照辽宁省上一年度交通运输行业平均工资77594元 , 原告误工费为:3188.79元{(77594元÷365天)×15天} 。 关于护理费 , 参照辽宁省上一年度居民服务业平均工资52707元 , 护理费为144.40元{(52707元÷365天)×1天×1人} 。 关于伙食费 , 本院酌定100元 。
判决
日前 , 双台子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梁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原告孙某经济损失6655.19元(3222元+3188.79元+144.40元+100元);驳回原告孙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 案件受理费50元 , 减半收取25元 , 由被告梁某负担 。
温馨提醒
“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 , 发生矛盾时要时刻提醒自己冷静下来 , 打架看起来是件小事 , 一旦有人伤势严重 , 民事纠纷就变成刑事案件 , 吃官司被判刑 , 代价就太大了 。 ”办案法官提醒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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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马建钢 采访人员 范铁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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