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电信诈骗洗钱“盯上”网络虚拟币( 二 )

  江阴市人民检察院负责案件管理的倪桂新表示 , 检察机关需联合网监、互联网公司、相关职能部门 , 加大对此类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 从下游犯罪找到突破口从而全链条式打击 。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表示 , 电信诈骗的下游犯罪一般分为三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帮助网络信息活动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 这三类犯罪如果构成电信诈骗的下游犯罪 , 当事人必须明知上游的电信诈骗犯罪 。 周浩强调 , 如果互联网公司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所从事的获取信息、提供信息、为用户提供支付通道的相关服务存在电信诈骗行为 , 那么该公司的行为就会构成相应的犯罪 。

  周浩建议 , 互联网公司应该提高法律意识与相应的防范、甄别能力 , 详细审查交易的背景、时间 , 以免旗下的软件沦为犯罪分子的诈骗工具 。

  江苏律师协会电子商务与信息网络业务委员会赵达军律师建议 , 网络游戏业务应尽快完全实行实名制 , 且应对游戏币与货币之间兑换的金额、频率作出一定限制 , 网络游戏账户之间转让游戏币也应予以一定限制 。

  中青报·中青网采访人员 李超 通讯员 潘聪伟 何君成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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