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国产芯片和软件迎重磅利好!最高十年免征所得税,3万亿概念股要嗨了( 六 )


三、研究开发政策
(十六)聚焦高端芯片、集成电路装备和工艺技术、集成电路关键材料、集成电路设计工具、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应用软件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 不断探索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 。 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做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 积极利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给予支持 。
(十七)在先进存储、先进计算、先进制造、高端封装测试、关键装备材料、新一代半导体技术等领域 , 结合行业特点推动各类创新平台建设 。 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优先支持相关创新平台实施研发项目 。
(十八)鼓励软件企业执行软件质量、信息安全、开发管理等国家标准 。 加强集成电路标准化组织建设 , 完善标准体系 , 加强标准验证 , 提升研发能力 。 提高集成电路和软件质量 , 增强行业竞争力 。
四、进出口政策
(十九)在一定时期内 ,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需要临时进口的自用设备(包括开发测试设备)、软硬件环境、样机及部件、元器件 , 符合规定的可办理暂时进境货物海关手续 , 其进口税收按照现行法规执行 。
(二十)对软件企业与国外资信等级较高的企业签订的软件出口合同 , 金融机构可按照独立审贷和风险可控的原则提供融资和保险支持 。
(二十一)推动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出口 , 大力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 , 支持企业建立境外营销网络 。 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 采取综合措施为企业拓展新兴市场创造条件 。
五、人才政策
(二十二)进一步加强高校集成电路和软件专业建设 , 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一级学科设置工作 , 紧密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和教学方式 , 努力培养复合型、实用型的高水平人才 。 加强集成电路和软件专业师资队伍、教学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 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督促和指导 。
(二十三)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采取与集成电路企业合作的方式 , 加快推进示范性微电子学院建设 。 优先建设培育集成电路领域产教融合型企业 。 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内的试点企业 , 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 , 可按投资额30%的比例 , 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 鼓励社会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加大投入 , 支持高校联合企业开展集成电路人才培养专项资源库建设 。 支持示范性微电子学院和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与国际知名大学、跨国公司合作 , 引进国外师资和优质资源 , 联合培养集成电路和软件人才 。
(二十四)鼓励地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和奖励在集成电路和软件领域作出杰出贡献的高端人才 , 以及高水平工程师和研发设计人员 , 完善股权激励机制 。 通过相关人才项目 , 加大力度引进顶尖专家和优秀人才及团队 。 在产业集聚区或相关产业集群中优先探索引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人才的相关政策 。 制定并落实集成电路和软件人才引进和培训年度计划 , 推动国家集成电路和软件人才国际培训基地建设 , 重点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中长期培训 。
(二十五)加强行业自律 , 引导集成电路和软件人才合理有序流动 , 避免恶性竞争 。
六、知识产权政策
(二十六)鼓励企业进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登记 。 支持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依法申请知识产权 , 对符合有关规定的 , 可给予相关支持 。 大力发展集成电路和软件相关知识产权服务 。
(二十七)严格落实集成电路和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 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 。 加强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网络环境下软件著作权的保护 , 积极开发和应用正版软件网络版权保护技术 , 有效保护集成电路和软件知识产权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