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禁止饮酒!多地出台最严“禁酒令”!多名公职人员被处分!

近期又有多名公职人员栽倒在了酒杯中 。
日前 , 湖南省永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典型问题 , 涉多名公职人员工作日饮酒问题 。
多名公职人员因工作日饮酒被处分
此次 , 湖南省永州市纪委监委通报的4起典型问题为:
一、江永县桃川洞名特优新产品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江永县委办拟任二级调研员潘恩华工作日组织公职人员聚餐饮酒问题 。
2020年5月7日(星期四)上午 , 全市召开“冲刺问题清零、决战脱贫攻坚”重点帮扶行动动员会 。 潘恩华以家有私事为由 , 请假获批后邀请3名公职人员骑自行车至其家乡桃川镇 , 在其朋友谢某家用中餐 。 就餐期间 , 包括潘恩华在内的5名公职人员及3名群众饮酒 , 造成严重后果 。 潘恩华在全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重要时期 , 在全市统一动员布署开展“冲刺问题清零、决战脱贫攻坚”重点帮扶行动的关键时刻 , 在本人拟任二级调研员的公示期间 , 工作日组织公职人员参加骑行活动 , 并组织聚餐饮酒 , 且在造成严重后果后 , 未及时向组织报告 。 潘恩华被取消二级调研员任职资格 , 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 按一级主任科员确定职级待遇 。 参与饮酒的江永县森林公安局刑侦队队长王裕刚 , 江永县高泽源国有林场大远分场党支部组织委员、大远分场场长谢杰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江永县广播电视台在编采访人员游康生、桃川镇富美村党总支委员江文青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二、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支队长、四级调研员唐定军执行公务期间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 。
2020年1月14日(星期二) , 唐定军一行4人在江华瑶族自治县开展液化气站抽检工作 。 当天中午 , 在该县桥市乡职工费某家用中餐 。 就餐期间 , 唐定军参与饮酒 。 餐后 , 唐定军突发不适 , 被送至该县人民医院治疗 , 后转入市中心医院 , 直至1月19日治愈出院 。 唐定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干部聂文坤参与此次饮酒 , 且存在其他违规饮酒问题 , 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三、金洞管理区4名党员干部执行公务期间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 。
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 , 金洞管理区发改委副主任李先锋、区扶贫办副主任邓件牛等人到晒北滩瑶族乡烟竹山村调查易地扶贫搬迁信访问题 。 当天中午 , 在该乡人大主席候选人刘仲华、党委副书记奉继录陪同下 , 到村干部家用中餐 。 就餐期间 , 上述4人均饮酒 。 餐后 , 参与陪酒的村民方某因醉酒与他人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人 , 造成不良影响 。 李先锋、邓件牛、刘仲华、奉继录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其中刘仲华被取消乡人大主席候选人资格 。
四、江华瑶族自治县大圩镇党委原副书记罗兵多次违规饮酒等问题 。
2020年2月27日(星期四) , 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 , 罗兵明知当晚召开镇党政领导会议 , 仍参与聚餐饮酒 , 并在酒后参会时大发牢骚 , 对组织提出不合理要求 。 经查 , 罗兵工作作风散漫 , 曾多次酒后参加会议发表不当言论 , 影响会议正常进行 。 罗兵受到免职处理 , 正在被立案审查 。
通报指出 , 上述问题 , 有的发生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 , 有的发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 , 且违纪对象多为单位“一把手”或领导干部 。 这充分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单位管党治党不力 , 对干部的管理、教育“宽松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执行制度打折扣 , 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禁酒令”置若罔闻 。 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 , 更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
多地多部门发布“禁酒令”
严禁工作日饮酒
据公开资料显示 , 早在2017年永州市便发布了“禁酒令” 。
工作日禁止饮酒!多地出台最严“禁酒令”!多名公职人员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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