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炒股巨亏4000万,这位大行支行行长栽了!( 二 )


启信宝显示 , 大理源畅公司、常州源畅公司的大股东为源畅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是一家香港企业;而常州源畅公司的董事长为仰某 , 法定代表人是仰某之子仰某春 。
此外 , 从孙浩兵处借款7000万元的江某提机械制造公司 , 大股东是香港企业源畅光电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公司主要人员包括仰某春 , 分公司负责人为金某 。
上述判决书显示 , 2013年7月20日 , 江某提机械制造公司实际控制人仰某因涉嫌犯诈骗罪被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刑事拘留;后于2017年5月因犯诈骗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无期徒刑 。
换言之 , 仰某从孙浩兵处借得资金后 , 尚未开始在上市平台进行资本运作 , 就已被刑事拘留 , 4年后更是被判无期徒刑 , 中国源畅也因涉嫌伪造注册资本被迫停牌长达7年 , 业绩一落千丈 。
直至2020年5月 , 中国源畅仍在发布公告推进重组 , 于今年1月11日 , 公司、临时清盘人、投资者鲁控水务及Happy Fountain与张顺宜订立重组协议 , 以全面取代原重组协议 。

诈骗近1400万 , 最终被判有期徒刑11年

既然炒股翻不了身 , 资金拆借生意也还不起债 , 孙浩兵走投无路 , 只好铤而走险——诈骗!
据刑事裁定书显示 , 2013年8月中旬 , 被告人孙浩兵得知仰某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 部分债权人得知此情况即向其催讨债务 , 后仍于2013年8月22日向被害人张某甲、秦某甲夫妇借得承兑汇票941.54916万元 , 于2013年8月19日至30日向被害人沈某甲、沈某乙兄弟借得承兑汇票共计450.84万元 , 承诺一个月到期支付与承兑汇票数额对应的现金 , 随即将承兑汇票以贴现或者直接使用的方式用于偿还此前结欠张某甲、秦某甲、沈某甲、沈某乙及其他债权人的债务本息 , 其中2013年8月30日向被害人沈某甲、沈某乙借得130万元承兑汇票后于当日将110万元承兑汇票归还给债权人黄国锋 。
2013年9月初 , 被告人孙浩兵因资金链断裂被债权人催讨债务无能力偿还 , 经向中国工商银行江阴支行申请辞职后于2013年9月3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江阴支行解除劳动合同 , 并与债权人协商还款 , 而此时其对外结欠债务的本金数额达人民币2.84亿元左右 。
尔后 , 被告人孙浩兵与债权人商议将债务总数额压降至人民币1.5亿元左右 , 并于2013年9月9日与包括被害人张某甲、沈某甲、沈某乙在内的债权人及江某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 , 载明孙浩兵将对江某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债权共计人民币1.501亿元转让给债权人 。 被告人孙浩兵向江某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出具《承诺书》一份 , 载明以保护孙浩兵个人为前提 , 将孙浩兵人民币8010万元的借款划入江某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该笔人民币8010万元借款实际仍由孙浩兵个人承担偿还 , 待仰某回来后和孙浩兵当面商谈偿还承担部分借款 。 此后 , 被告人孙浩兵及江某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并未按照《协议书》向被害人张某甲、秦某甲及沈某甲、沈某乙清偿债务 。
2016年2月 , 被害人张某甲、秦某甲及沈某甲、沈某乙等人到江阴市公安局报案 , 称孙浩兵以借款为名诈骗大量现金 。 2016年3月31日 , 江阴市公安局经初查对孙浩兵涉嫌诈骗案立案侦查 。 2016年6月1日 , 被告人孙浩兵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接受调查 , 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主要犯罪事实 。
另查明 , 被告人孙浩兵于2015年间偿还给被害人沈某甲、沈某乙人民币2万元 。
据刑事裁定书显示 , 原审法院认为:孙浩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法骗取他人钱财 , 其中骗取被害人张某甲、秦某甲承兑汇票941.54916万元 , 骗取被害人沈某甲、沈某乙承兑汇票450.84万元(案发前归还人民币2万元) , 数额特别巨大 , 其行为确已构成诈骗罪 。 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孙浩兵有期徒刑十一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追缴被告人孙浩兵违法所得人民币1390.38916万元 , 发还被害人张某甲、秦某甲人民币941.54916万元 , 发还被害人沈某甲、沈某乙人民币448.84万元 。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中国裁判文书网、券商中国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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