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集体诉讼启航,“康美们”迎投资者索赔大时代

从修法到实践 , 酝酿多年的中国版集体诉讼正式启动 。
7月31日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 , 这意味着新《证券法》对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的规定有了实际操作层面的细则 , 终于可以大范围推开实践 。
根据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下称“投服中心”)特别代表人诉讼筛选标准 , 典型重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 , 将有望率先试水中国版集体诉讼 。
有业内人士预计 , 康美药业(现为“ST康美” , 600518.SH)等重大财务造假公司或将成为首批投资者集体诉讼索赔对象 。 理由是 , 这些案件不仅造假行为恶劣、对投资者权益侵害较重 , 且市场关注度高、被监管层多次点名 。 值得一提的是 , 据康美药业披露 , 2019年底公司已经有未决诉讼金额超过5亿元 。
清华大学法学教授汤欣对第一财经表示 , 《规定》基本符合预期 , 新《证券法》第95条规定作为大法的规定较为抽象 , 需要一个司法解释来落地 。
“此次《规定》做出的安排 , 较为及时、有效地落实了新《证券法》第95条的规定 , 也吸取了前期上海、深圳、南京等地方法院的探索 。 ”北京大学法学院郭雳教授对第一财经采访人员表示 , 近期政治局会议、最高法、金融委以及证监会年中工作会议的要求 , 在打击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高度呼应 。
不过 , 也有法学专家提出 , 《规定》旨在推动中国版集体诉讼落到实处 , 但在诉讼发动方面依然有待改进 。 “中国版证券集体诉讼的发动权主要在投保机构 。 目前投服中心对案件挑挑选选的做法 , 不符合公平保护投资者的要求 。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彭冰8月1日撰文表示 , 投服中心的四条“筛选标准”值得商榷 。
多举措破“顶格60万”困局
在今年“5·15”投资者保护日前夜 , 证监会宣布对康美药业作出处罚并宣布禁入决定 , 公司被处以60万元顶格罚款 。 另外 , 证监会已将康美药业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 。
康美药业虚增收入275亿 , 总计虚增货币资金886亿 , 违法行为恶劣 。 但是针对这样的公司 , 证监会按照修改前的证券法进行处罚 , 也只能开出“顶格60万”的罚单 , 这对猖獗的违法者而言 , 几乎毫无震慑力 。 类似处罚案例不胜枚举 , 违法成本过低多年来一直是A股市场饱受诟病的一个顽疾 。
不过 , 伴随新《证券法》实施 , 违法处罚金额大幅提高 , 同时中国版集体诉讼成功破题 , 市场主体违法成本有望大幅提升 , 法律威慑力超过以往 。
7月30日 , 证监会在年中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上再次表示 , 将落实“零容忍”要求 , 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 。
“落实工作部署 , 持续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恶性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 , 推动建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机制 , 推动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互衔接、互相支持的立体、有机体系 。 ”证监会称 , 要抓好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落地实施 。 此外 , 证监会还将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 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 , 加快制定欺诈发行责令回购办法等 。
7月31日 , 最高法发布《规定》 , 对传统加入制的普通代表人诉讼和声明退出制的特别代表人诉讼 , 从立案登记、先行审查、代表人选定等重要环节作出系统规定 。
同日 , 证监会下发《关于做好投资者保护机构参加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相关工作的通知》 , 明确了“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含义 , 即按照《证券法》第九十五条第三款规定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受50名以上投资者委托 , 作为代表人参加的证券民事诉讼 。 同时明确 , 投服中心和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投保基金”)两家机构为“投资者保护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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