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法律界人士支持推迟立法会选举:法律依据充分 有效保障市民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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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界人士及团体2日表示 , 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一年举行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 经得起法律考验 , 并将更好地保障香港市民的健康与福祉 。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表示 , 由于香港疫情严峻 , 市民健康受到较大威胁 。 目前全球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将选举押后 , 特区政府此次的决定是为了营造更稳定的环境 , 专心处理疫情 。 有关决定合情、合理、合法 。 谭惠珠指出 , 援引《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将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一年的做法充分顾及了公众利益 。
特区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主席梁美芬表示 , 特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的决定经得起法律考验 。 推迟选举不能被理解为剥夺香港居民的投票权 , 因为疫情下可能有人无法返回香港投票 , 老年人的投票意愿也会大幅降低 。
特区政府首任律政司司长梁爱诗指出 , 推迟选举是为了确保公共安全 。 近期 , 香港单日新增确诊病例连续突破100例 , 未来可能会出现新的大型感染群组 。 如果继续如期举行选举 , 很有可能导致疫情出现更大规模的暴发 。
特区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出 , 立法会每年会在特定时间处理特定事务 , 例如处理施政报告、财政预算案等 。 为了不打乱这些安排 , 推迟一年再进行立法会选举是较为妥善和安全的安排 。
香港与内地法律专业联合会会长陈晓峰强调 , 推迟选举的决定具有充分的法理依据 , 是保障市民健康和捍卫选举公平性的最佳方案 。 同时 , 推迟选举也尊重了数以十万计在境外不能回香港投票的市民的投票权 。
国务院港澳办日前表示 , 对于因立法会选举推迟而产生的立法机关空缺问题 ,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会尽快作出决定 。 对此 , 多位法律界人士和团体指出 , 全国人大常委会届时的决定将具有无可争议的合法性 , 会使得立法会的运作更为稳定 。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发表声明表示 ,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158条 , 该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因此 , 全国人大常委会届时的决定将具有无可争议的法律效力 , 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司法复核和法律诉讼 , 合乎公众利益、香港实际情况及国际标准 。
该声明呼吁广大市民全力支持特区政府 , 齐心抗疫 , 保护香港市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 让“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 市民安居乐业 。
【新华网|香港法律界人士支持推迟立法会选举:法律依据充分 有效保障市民福祉】梁美芬强调 , 相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定会让特区政府的决定具有更强的合法性、合宪性 , 同时也会令未来一年特区立法会的运作更为稳定 , 从而更好地保障公众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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