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公募基金大事!放宽“一参一控” 允许集团化运营 首提退出安排( 二 )


“进退有序” 强化“扶优限劣”
根据《基金法》有关规定 , 《征求意见稿》对管理人退出流程进行明确 。 这是公募基金行业首次明确管理人退出流程 。
《征求意见稿》区分退出类型 , 明确触发情形 。 明确了管理人的三种退出情形:解散、破产及采取风险处置措施 。 其中 , 解散和破产适用于公司合并分立、股东自主决议、触发破产等情形 , 支持机构选择市场化退出;风险处置适用于管理人违法经营或出现重大风险、非经有序处置将严重损害持有人利益或危害金融市场秩序的情况 , 包括责令停业整顿、接管、取消公募基金管理资格或者撤销公司等手段 。
【中国证券报|公募基金大事!放宽“一参一控” 允许集团化运营 首提退出安排】 此外 ,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风险处置程序 , 强化全流程监管 。 要求妥善处理存量业务 , 压实托管人共同受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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